四川省金堂中学校第四十七届田径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目的:
为大力弘扬奥林匹克运动精神,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意志和锻炼顽强拼搏的品质,增强学生体质与班级凝聚力,提高学生田径运动水平,展现全校师生的良好精神风貌,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丰富校园文化体育生活,经学校研究决定,于10月22—24日举办第金堂中学第四十七届田径运动会。
二、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2日(周四)—10月24日(周六)上午。
地点:四川省金堂中学校体育中心。
注:2015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8:00点在体育中心举行开幕式。
三、参赛单位:以教学班为参赛单位。
四、竞赛分组: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注:补习班只参加开幕式,不参加比赛,运动会期间按课表行课。
五、竞赛项目:
1、个人单项:
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跳远、跳高、立定三级跳、铅球(5kg)。
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跳远、跳高、立定三级跳、铅球(4kg)。
2 、集体项目:
(1)高二、高三年级广播操和新疆舞;高一年级大众健美操。
(2) 4X100米接力:分男子组、女子组。
(3)50米迎面接力:每班男女各10人。
六、参赛办法:
1、资格:凡本校身体健康、在籍在校、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不得冒名顶替,各班应相互监督,如违反者则取消该项目比赛成绩。
2、初选:各班在体育课或课外活动按每人选报2个单项进行初选,将本班男、女单项成绩最好的前2名同学报名参加年级比赛。
3、报项: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和集体项目),每个项目各班限报2人;50米迎面接力,每班男女各报10人。
3、报名:各班在报名表姓名栏内工整填写参赛运动员的姓名,在所报的项目栏内画上“√”,各班班主任担任本班领队。不得多报或乱报,否则,后果自负。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协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100米、200米采用预、决赛,预赛按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其余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如不同组别成绩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3.集体项目按规则执行。
八、名次录取与记分:
1、个人项目:按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破校纪录者按最高分的双倍记分,加18分。
2、集体项目:录取前八名,按单项的双倍记分,即按18、14、12、10、8、6、4、2记分。
3、凡参加50米迎面接力的所有班级再加10分。
九、团体名次、记分与奖励:
1、各班按男、女个人项目得分和集体项目得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各年级按团体总分录取年级前八名。
2、如遇团体总分相等,按破记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单项和团体前三名分别颁发奖状和奖品。
十、截止报名日期:
各班报名表于10月14日(星期二) 5:25前交各班体育任课教师处。
十一、其它:
1、本规程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2、本规程解释权在体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