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实验中学2014年下期拔河比赛工作方案

阳光体育活动

永兴县实验中学2014年下期拔河比赛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班级之间的合作、交流,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加深同学们之间的友谊,特举行此次拔河比赛。

  • 一、        组织机构:

组长:刘辉明      副组长:张国宏

成员:七年级行政人员及班主任

二、参赛对象:全体七年级学生

三、比赛时间:2014年12月17——26日

(中午12:50——13:30;下午第七节课)

四、比赛地点:碧水小学水泥田径场

五、工作人员安排:

组织:黄小丽

裁判:李青成  郭永刚

清查、监督:邓新峰 曹戊良

秩序维护:李峰

六、比赛规则:

  1、以班为单位参赛,共12支队。每支参赛队由领队1人,参赛选手40人(其中男、女队各20人)组成,男、女分别进行,在当场比赛中不得更换比赛选手。

  2、每场比赛各班派2个比赛监督员,清点对方人数是否正确,监督是否有违规现象,如发现有违规现象,立即报告监督老师并取消该班比赛资格。

  3、比赛时设有一个主裁,两个监督人员。

  4、比赛抽签决定,采用混合制,即第一、二轮进行单淘汰;第三轮只剩下三个队进行单循环,决出一、二等奖。男、女队分别决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七、比赛方式:

  (1)每场比赛都采用三局两胜的方式来进行比赛,比赛双方由各自抽签决定,并且每队选出一个领队负责本队的通知工作

  (2)比赛开始前,各队按照每20人一个纵队以站立的姿势准备好,比赛开始后,两边的运动员同时发力,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河界线为赢。

  (3)每局比赛期间不算时间,直到裁判分出胜负为止。每一局胜负判定:当中心标志被拉到一方的2m白色线时,及绳子向一方移动2m,比赛结束。

  八、比赛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进行热身运动,比赛开始10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或参赛人数不够20人,则当作自动弃权处理。其对应的参赛队伍将会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

  (2)各队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的员指挥,站在规定的赛道外。比赛时不得有冒名顶替,拉拉队不可上场帮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3)为保证比赛的安全,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不准带手套;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

  (4)比赛应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重在参与,注意安全,量力而行。比赛时由于双方都是用力拉,所以拔完后一场后不可立即松绳,以免造成对方队员受伤,各领队谨记,转告给各队参赛者。

  (5)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判定有异议时,只有领队有权提出抗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