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校羽毛球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校团委、校学工处、校保卫处
四、参赛单位:各学院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2015年5月18日—22日在金鸟巢举行
六、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在校本、专科生。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方可报名参赛。
(二)报名人数
1、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4人(其中女运动员至少1人)。
四、竞赛项目
团体赛:男单、女单、男子双打。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的最新规定及“21分制”。
2、团体比赛采取小组单循环赛和淘汰赛。
3、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子双打。
4、抽签:一律以现场抽签来分组。
六、弃权和罢赛
1、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则按该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一名运动员出现两次弃权,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
2、罢赛:运动员或代表队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签字(或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为罢赛(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赛场一旦出现罢赛运动员或代表队,竞赛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报主办单位进行处罚。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获得名次者颁发荣誉证书。
2、“体育道德风尚奖”按有关规定评选。
3、“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按有关规定评选。
八、报名
1、所有参赛人员每人提供两张一寸免冠同底版近照和本人学生证。
2、报到时间:各队于5月12 日下午4:00前到金鸟巢体育学院办公室报到。
九、经费:
参赛代表队报名时,需缴纳运动员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1张用于办理参赛证,1张用于办理俱乐部会员证(享受免会费)。每人交裁判、参赛证及会员证工本费10元
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体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