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要在班主任的组织管理和体育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对于危险性的活动要做好保护工作。进行田赛项目锻炼和比赛,投掷时要注意观察,观看同学站在安全线外。患有严重疾病者禁止剧烈运动,运动中身体出现不正常的征兆要立即停止活动,及时诊治。严禁学生在午休和其他课余时间擅自离校去河滩游泳或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
二、学生体育活动安全须知
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体育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扎实推进教学育心,育心养德的同时,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青少年体育锻炼的热潮。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为确保学生进行体育活动时的安全,特要求如下:
(一)、体育课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
3、在进行包括投掷在内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
(二)、大课间课和课外体育锻炼
1、 所有班级和学生按学校的活动内容安排在班主任的组织管理和体育教师的指导下有序的进行大课间和课外体育锻炼,并按规定的项目进行,不得擅自进行其他的活动项目。
2、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锻炼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铅球、铁饼、标枪等投掷项目锻炼必须由班主任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项目进行前,要划定危险区域,不让学生入内,项目进行时,必须有体育老师与班主任同时在场。
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工作。
(三)、体育游戏球类竞赛活动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游戏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听众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 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竞赛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员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各班班主任和组织者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活动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体育场地设施
1、学校总务处负责对全校运动场地设施进行定期维修。安全处应对场地进行一年两次大检查,每月一次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体育器材保管员应经常检查体育器材的完好情况,发现损坏,不能外借,并及时向总务处反映,及时修理。
3、学生在体育活动前,如发现场地设施、器材有损,应及时停止体育活动,向体育老师反映情况,防止运动损伤的发生。
4、体育组老师在体育课或课外体育活动时,如发现场地设施、活动器材的安全质量有问题时,应暂停学生使用,并向学校总务处汇报,进行更换或修理。
学校总务处为场地安全责任人,体育器材保管员为设备安全责任人,对全体学生负责。
(五)、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自己有病,应先治病休息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健身活动,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病症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活动:
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且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恶性肿瘤等;
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