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本溪市第二十一中学阳光体育实施方案

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加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吸引同学们走向操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习掌握终身受益的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为此,实验学校制定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把开展冬季三项体育活动作为增强学生体质重要途径之一,增强学生的体质,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和道德素质,促使学生主动参与体育活动,培养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培养有个性的学生”的理念,使得学生真正的投入到活动当中,从而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体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活动的实施与安排

大课间由德育处负责,体育组实施安排,将工作落在实处。在活动中由负责人亲自指导,注重学生安全,活动以班级为单位。阳光体育活动时间从11月 24 日开始正式实施。

具体时间:每周工作日大课间(第二节下课到第三节上课期间25~30分钟)。

具体活动:

1、第一阶段:大课间时间进行冬季长跑活动,每名同学跑动距离1500米。由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老师统一管理。

2、第二阶段:进行踢毽跳绳比赛,每个班级男女各报5名同学。

3、第三阶段:学校进行春季趣味性运动会,丰富学校文化生活。

4、利用体育课体活课时间开展趣味体育运动项目,如:拔河比赛,快乐搬运工,火车赛跑,搭桥过河,打口袋比赛等。

四、成立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组长:曹福之

          副组长:闫桂琴 邢革 赵长伟

          组员:全体体育教师和德育处人员

为使阳光体育活动能够真正的落实到实处,高质量的进行,学校除了在时间和课程计划给予保障以外,还要在制度上为阳光体育活动给予保障。(领导督导制、德育处负责制、班主任量化管理制、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制)。

 五 完善管理制度 杜绝安全隐患。

                                 21中学 体育组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