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上学期新余四中毓秀校区“心理游戏——羽毛球团体比赛”活动方案


为了拓展学生心理素质,增强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丰富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为学生提供展现集体风采的舞台,同时也为了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凝聚力,使学生们能够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从而提高我校学生团体合作的精神.校团委决定,在高一、高二年级举行团体羽毛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团结、友谊、合作、拼搏

二、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拟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学校操场内羽毛球场地

三、参赛对象:
    高一,高二年级各班(有身体不适者不能参加)

    四、比赛规则:
    1、以班级为单位参赛,高一6个队,分AB两个组,每组三个队单循环分出一二三名,A小组第二对B小组第二争夺季军,A小组第一对B小组第一争夺冠亚军。(当胜负场次相同时则以小分计算名次)

    2,以班级为单位参赛,高二7个队,分AB两个组,A组三个队单循环分出一二三名,B组四个队抽签两两对战,对战后按胜方对弱方交替,排出前两名。A小组第二对B小组第二争夺季军,A小组第一对B小组第一争夺冠亚军。(当胜负场次相同时则以小分计算名次)

    3、每场比赛双方各有五名队员(3男2女),分三局决定胜负,第一局男双,第二局女双,第三局男单,每局采用15分制,猜硬币决定场地和发球权,之后胜方发球。
    4、比赛时设有一个主裁(体育老师),两个边裁(学生会成员),一个记分员。
    五、比赛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进行热身运动,班主任必须到场。比赛开始10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则当作自动弃权处理。其对应的参赛队伍为胜方。
     2,各队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站在规定的线外。 比赛时不得有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3,比赛应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重在参与。

     4,比赛过程中对裁判判定有异议,或者对方有违规行为,只有领队有权提出抗议申请。

六、奖励办法:

1、本次比赛、高 一和高二均取前三名,并对获奖班级颁发奖状,对获奖领队颁发纪念品。

 

                             新余四中毓秀校区团委 体育组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