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汝城县教育局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汝教通〔2015〕18号

 

关于印发《汝城县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学、学校、中心(完全)小学,各民办学校:

《汝城县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教育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本方案从2015年春季始实施。

 

 

 

汝城县教育局

2015年2月9日

 

 

 

汝城县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教体艺[2006]6号)、《郴州市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郴教发〔2011〕10号)等文件及郴州市教育局两个“常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将“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根植于学生的头脑,贯穿于学生终身。磨练青少年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二、组织机构

顾  问:胡好民  许志文 

组  长:黄祥雄

副组长:李友太  邓启平(常务)

成  员:朱长青  林献平  朱卫生  卢小勤  黄雄智 

张志文  秦永优  黄水生  游小文  朱益平

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股,由游小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益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实施原则

1.遵循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阳光体育运动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宗旨,遵循教育发展和体育运动规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2.遵循全面性原则。阳光体育运动的内容和形式要丰富多彩,能满足全体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全面提高。

3.遵循与体育教学相结合的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并上好体育课,不挤占体育课时。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要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形成制度。要广泛开展具有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学生集体体育项目的活动与竞赛。

4.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内容与要求

(一)认真组织好每天文体活动

1.早操

内容:第三套中小学广播体操、集体跑

要求:

①寄宿制学校必须坚持做早操或在校内集体晨跑,时间为20分钟左右。

②班主任和所有体育教师要跟学生一起每天出早操。学校行政要分配到各年级或班级进行具体组织,确保早操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大课间活动

内容:广播体操、校园集体舞、学校开发的集体项目

要求:

①全县所有学校必须开展大课间活动,时间为30分钟(建议安排在每天上午第二、第三节课之间);

②大课间活动由学校值日行政、班主任和所有体育教师共同组织,原则上要求全体任课教师参与。

③全县统一大课间活动形式为“1+1”模式,即规定动作+开发动作。规定动作为广播体操。开发动作为学校自创的集体项目。开发项目要求符合本校实际,突出我县理学文化和汝城精神,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如校园集体舞、太极拳、理学经典颂读歌舞操、健美操等。

3.眼保健操

内容:眼保健操

要求:各学校应在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和第二节课之间,组织学生做好1次眼保健操。

4.文体活动

内容:兴趣小组活动、趣味体育活动、各种竞技活动等

要求:

①文体活动时间为40分钟;

②学校要把文体活动纳入日常工作安排,精心设计文体活动安排表,努力做到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周周有安排。

(二)从严上好体育课。

1.时间要求:小学1-4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5-6年级每周3课时,初中7-9每周2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体育课不得被随意挤占。

2.工作要求:

①教师要依据教材内容,根据气候、学校场地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安排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室内课与室外课。室内课不得变相为自习课。

②教师要从严组织好每一堂体育课。开始、结束要集合点名,课间要在场组织。不得放任自流,不得离场做其他。要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③教学要突出重点与难点。

小学要注重学生体育行为习惯的养成。

初中要重点训练体育毕业升学考试内容,即: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男生引体向上、女生1分钟仰卧起座、跳绳、篮球运球、50米跑、立定跳远等。

高中要注重体育尖子生的培养和培训。

    ④学校要按《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及郴州市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按规定检查体育教师的备课、上课、测试等情况,按规定深入课堂听课(校长每期不少于4节,分管副校长每期不少于6节)。

(三)切实搞好体育兴趣小组。

1.各校均要成立竞技体育兴趣小组。兴趣小组要以市、县中小学运动会项目、高考项目为训练重点。如,田径、健美操、高中定向越野、篮球、乒乓球等。鼓励挖掘地方特色,鼓励与艺术结合,成立有地方特色及表演功能的兴趣小组。

2.兴趣小组要做到有目标,有组织,有计划,有记录,有保障,有总结。教师带兴趣小组情况要成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开展大型文体活动。各校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各种大型文体活动。原则上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均要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竞技体育比赛。

(五)按时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学校要认真组织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所有学校(含村小)在籍学生均须测试并上传数据,测试工作要在每年的11月底前完成,数据上报工作要在12月初完成(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测试成绩要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管理结合起来。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阳光体育运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统一指挥。各学校要在学年初上报阳光体育运动方案(注:含每月行事历、兴趣小组活动安排、文体活动安排,2015年春季也须上报),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阳光体育运动总结(含图片)。

2. 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协调与保障;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是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监督与落实;班主任、体育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学校安排及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体育教师对自己所上体育课的安全负责。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体育活动安全预案,防止和处置意外事故。

3.保证经费,完善设施。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添置所需的体育活动器材,要按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体育教师待遇,按要求安排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努力保障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正常开展。

4.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教育局将适时对阳光体育运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体育苗子的培养与培训,要服从教育局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市县运动会。各学校要根据学校情况对参与教师计算工作量,要纳入班级管理及教师奖惩范畴。要加强教育,强化意识。要积极推介,广泛宣传,要确保阳光体育运动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