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办发〔2012〕53号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

茂县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13-201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办发〔2012〕53号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3〕6号 )等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茂县加强学校体育(2013—2015年)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之一,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质量,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末,全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配备总体达到国家标准,按学校实际需求配齐专、兼职体育教师,开齐体育课,课堂教学效果显著提升。阳光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制度化、规范化。建成科学规范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在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下,推进学校体育事业深入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学校体育课程管理进一步规范

开齐上好体育课。到2015年,全县100%的中小学校能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开齐排足中小学体育课时,即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规范学校体育课程的教学过程管理,营造教师潜心教学,钻研教学的良好氛围,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提高全县中小学体育课程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全面落实“三操两活动”制度(早操、广播体操和每天上下午各一次的眼保健操,每天上午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和当天没有体育课的下午课后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半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将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做到活动有计划、有内容、有时间、有教师,确保活动制度化、经常化,严禁挪用或挤占课外活动时间。

(二)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加快教师结构调整,多渠道配备好中小学校体育教师,合理优化教师学科结构。教师的教学研究能力、课外指导水平和中高级职称比例有一定提高。

(三)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进一步丰富

按照“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的目标,积极增强体育活动的趣味性和吸引力,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使学生掌握科学锻炼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推进

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农村地区学校体育工作。至2015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

四、工作重点

(一)体育教学规范化

1.规范学校课程管理。自觉执行课程计划,按照规定开足体育课时,严禁挤占体育课课时。县教育局每学期对各校体育课程开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强化体育课堂教学。严格执行体育教学“六认真”要求,实施学校领导班子评、教师互评、学生测评的体育课堂评价模式,向课堂教学要质量,增强体育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3.加强体育教研工作。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和校本研修制度,开展体育教师基本功和素质比赛、体育优质课竞赛和专题研讨等教研活动。县教育局每年组织1次全县体育教师课堂教学展评活动。

(二)师资建设标准化

1.配齐教师队伍。在教师配备和补充计划中,适度扩大体育教师的招聘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机制,力争城区学校3年内、农村学校5年内配齐专职体育教师,切实解决部分中小学校体育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

2.加强教师培养。加大“国培计划”、“ 省培计划”培训体育教师力度,拓宽体育教师培训渠道,到2015年对现有体育教师至少完成一轮全员培训;以专职体育教师为核心,落实“传、帮、带”帮扶机制,辅导带动一批有体育业余爱好或特长的教师,逐步建立起承前启后的体育教师队伍。

3.完善激励机制。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学习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对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酌情计算工作量。

(三)体育活动常态化

1.开展常规体育活动。将体育活动开展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扎实抓好“三操两活动”。各学校要因校制宜制订并实施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方案、体育课程与大课间活动及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并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科学安排体育课时。寄宿制学校必须坚持学生早操制度,做到教师带队,师生同活动、同锻炼。

2.创建特色活动项目。以体育传统项目建设为基础,不断创新体育活动内容、方式和载体,分年级段、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学生喜爱、趣味性强的特色阳光体育运动,做到人人有喜爱的体育项目、班班有特色的体育活动、校校有较高水平的运动队。县教育局每年开展一次“体育特色学校”评估创建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考核。

3.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学校要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建业余体育运动队,经常性开展友谊赛、对抗赛、挑战赛等形式多样、趣味性强、富有特色的群体性校园体育竞赛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春、秋两季运动会。县教育局每两年组织一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力争为四川省、国家输送优秀体育人才。

4.创新体育工作模式。学校要积极研究探索小运动场地内开展集体体育活动的模式,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馆等校外体育资源,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拓展学生体育活动空间,开展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学生开放,为学生锻炼创造必要的条件;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向青少年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四)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县发改局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优先考虑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县财政局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加大学校体育发展的经费投入力度。县教育局加快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工作步伐,优先支持农村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改善我县中小学校体育条件不均衡状况。

(五)努力做好学校体育相关工作

1.大力推进学生体质健康测评、上报制度。学校每年要与属地卫生部门共同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检测、上报工作,将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县教育局每年根据上报情况对学校进行量化考核,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体育考试。

2.大力推进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公示制度。推行“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质量评价机制,逐步建立科学的学校体育监管和测评体系;推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学校每学年初要向社会公布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方案、基本要求和监督电话,按月通报学生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

3.建立健全体育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完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加强对学校体育风险管理的研究,明确体育风险的特殊性和应对策略,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监控、体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体育课堂和体育活动的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成立县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发改、财政、文体等部门要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建立学校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学校体育工作重大问题,切实把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县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县教育局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纳入各类教育发展规划,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县发改部门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县财政部门完善支持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学校体育的投入力度。县文体局要精心指导学校体育工作,积极支持并协助县教育部门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校长作为各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解决学校体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保证学校体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体育投入。县教育局、发改、财政、文体等行政部门加大体育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学校体育工作条件,切实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开展。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公用经费,确保体育活动正常开展。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要求,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

(三)健全奖惩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开展督导评估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落实体育工作目标任务。全县各中小学的体育工作,定期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牵头、文体局配合,随教育目标责任书一并考核。

(五)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广泛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大对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和群众性学生体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传播健康理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健康观和人才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