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第二十八中学塑胶田径场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体育教学、训练、比赛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塑胶田径场地、器材,延长使用寿命,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特制定塑胶田径场使用管理规定。 1、场内严禁吸烟、吃口香糖,乱扔瓜子皮、果壳、废纸、杂物等。严禁向运动场和下水道扔垃圾。 2、严禁在运动场进行与体育运动无关、对场地有损害的活动。 3、严禁将有机溶剂、油脂、酸碱等化学物品带入运动场。 4、严禁将各种火种丢在运动场。 5、严禁各类车辆及宠物进入运动场。 6、严禁用刀、锥等利器划割和掀动扯拉草皮。 7、凡雨雪天气塑胶场地禁止使用。 8、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钉鞋(钉长不能超过4毫米)进入场地。 9、如外单位人员需要使用塑胶田径场,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禁止在塑胶田径场上举办各种活动。 10、维护设施,爱护公物,禁止向场内投掷物品,爱护公共财产。 请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共创和谐校园。如违犯上述规定者,体育组有权停止其训练、比赛及其它相关活动,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