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方案

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方案 蛟河市乌林乡南岗子九年制学校 为保证扎实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不断提升我校师生身体健康水平,形成适合学生实际和具有我校特色的大课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和道德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运动技能和健康水平,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生体育意识。 二、活动目标 1、全面优化大课间活动的形式、内容和结构,使学生乐于参与,主动掌握健身的方法自觉的锻炼,并形成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的观念。 2、通过大课间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 3、通过大课间活动,让学生在长期的锻炼过程中,磨砺身心,促进学生形成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优良品质。 4、通过大课间活动,促进师生间,学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意识和交往能力,丰富校园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 三、活动主题 健康运动、快乐成长。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组 长:孙道亮 副组长:张传福 组 员:韩晓波 赵元军 刘子华 马 英 冯世军 刘宝福 魏松涛 高海艳 赵彩霞 白 洋 杨俊勇 郑加山 吕晓宇 全校班主任及部分专科教师 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孙道亮(负责对大课间活动的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 1-2年级负责人:马英(负责监督指导活动及安全管理) 成 员:1至2年级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活动) 吕晓宇 (负责指导体育活动)张艳春、丁常荣、赵瑞霞负责协助班主任收发体育器材,组织班级活动。 3-4年级负责人:张传福(负责监督指导活动及安全管理) 成 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活动)白洋(负责指导体育活动) 朱明月、王月琴、万永秀、薄超负责协助班主任收发体育器材,组织班级活动。 5-6年级负责人:刘子华(负责监督指导活动及安全管理) 成 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活动)杨俊勇(负责指导体育活动)张春艳、史艾弘、赵萍、张金华负责协助班主任收发体育器材,组织班级活动。 7年级负责人:韩晓波(负责监督指导活动及安全管理) 成 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活动,收发体育器材) 郑佳山(负责指导体育活动)七学年专科教师(参与活动并协助班主任开展好活动) 8年级负责人:赵元军(负责监督指导活动及安全管理) 成 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活动,收发体育器材) 郑佳山(负责指导体育活动) 八学年专科教师 (参与活动并协助班主任开展好活动) 9年级负责人:韩晓波(负责监督指导活动及安全管理) 成 员: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活动,收发体育器材) 郑佳山(负责指导体育活动)九年级专科教师(参与活动并协助班主任开展好活动) 幼儿园 负责人:高海艳(负责监督指导活动及安全管理) 成 员:吕晓宇(负责指导体育活动)幼儿园教师(负责组织开展活动,收发体育器材) 刘宝福(负责整个活动的后勤保障) 赵彩霞(医护人员) 魏松涛(负责带领安全人员安分巡视指导安全工作) 六、参加对象 蛟河市南岗子九年制学校全体师生 七、活动时间 我校大课间活动从时间上分为两个时段,第一时段为上午9点30分到9点50分;第二时段为下午2点至2点20分,合计40分钟。 八、活动内容 第一时段活动安排: 9点25分至9点30分:眼保健操 9点30分至9点35分:上厕所、集队 9点35分至9点40分:广播体操《时代在召唤》 9点40分至9点45分:校园集体舞《追梦少年》 9点45分至9点50分:退队回班 第二时段活动安排: 2点至2点5分:上厕所、集队 2点5分至2点12分:《兔子舞》 2点12至2点17分:分年段活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如下活动项目) 活动项目安排表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一、二学年 跳长绳 50米跑 丢手绢 跳短绳 自选活动 三、四学年 跳长绳 沙包投掷 跳皮筋 跳短绳 自选活动 五、六学年 跳长绳 呼啦圈 踢毽子 跳短绳 自选活动 七学年 跳长绳 篮球拍球 篮球运球 跳短绳 自选活动 八学年 跳长绳 排球正面双手垫球 立定跳远 跳短绳 自选活动 九学年 跳长绳 足球颠球 立定跳远 跳短绳 自选活动 2点17分至2点20分:退队回班 冬季落雪后,将上下午大课间分别进行10分钟的跑操,10分钟用来集队、退队和上厕所。 九、活动要求 (一)学生具体要求: 1、衣着宽松,尽可能穿运动服装,不装、带各类坚硬、锋利的物品; 2、在指定地点进行活动,不乱窜乱跑; 3、要根据身体情况开展活动,如有身体不适或受伤应立即告知老师; 4、活动时要互相协作、谦让,互相帮助,有序开展活动,安全第一。 (二)教师具体要求: 各班主任将学生分组情况告知学生,通知学生准备相关的活动器材,作纪律与安全要求。(要求:跳短绳作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必测项目,全校学生每人自备一根跳绳) 1、班主任和协助教师要按时到达指定训练场地,检查场地器材的安全,不得迟到、早退。 2、学生活动时要清点学生人员,并由负责体育教师给学生布置一定活动任务,有明确的训练要求,给学生作一些规范的、必要的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学生的运动竞技水平。 3、教师要全程参与跟踪,对活动有一定的安全预见性,将学生控制在自己的视野范围之内,确保学生的安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组委会。 4、各班上、下午第二节课教师要按时下课,督促学生带器材按时到达指导训练场地; 九、保障措施 1、转变观念,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借鉴地区先进学校如磐石红旗岭第三小学的成功经验,让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到自身身体素质亟待提高的现状,认识到健康的重要意义:拥有健康才能拥有明天,热爱锻炼就是热爱生命,从而全面提高全体师生对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的重视程度。 2、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校长是阳光体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协调领导此项工作。政教处、教导处、团委、后勤、安全办、体育教研组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阳光体育大课间运动的具体责任人,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强化活动的领导与管理,在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过程与评价上形成有效管理,建立健全相长效机制,保障活动安全和活动效果,不断提升活动水平。 3、全员参与,科学评价 坚持师生全员参与,没有协助任务的科任教师要参与到所教学年的活动中去,学校各部门紧密配合,保证大课间活动的实效性。同时,学校将制定抽查评价标准(见附件1),采取一学期两到三次抽查的方式,对班级大课间活动的开展给予评价。 附件: 1、南岗子九年制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2、南岗子九年制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抽查评价标准 附件1: 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南岗子九年制学校   为保障我校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学生体育大课间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大课间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阳光大课间活动的安全管理。师生全员参加,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政教处、教导处、体育指导教师、班主任的管理职责,强化活动过程管理,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贯彻“安全第一”原则,确保阳光大课间活动在我校安全有序开展。   二、安全职责   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是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全校性活动,领导组织机构和政教处、教导处、团委、安全办、部务处、体育组等各部门均要实行责任制管理。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1、大课间活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大课间活动由一把校长孙道亮全面协调领导,由副校长张传福具体负责,学校其他领导也要积极参与大课间活动,了解活动情况检查活动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班主任要教育和鼓励全班学生积极参与大课间活动,同时加强学生大课间活动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护能力。班主任要每天参与班级的大课间活动,及时检查、了解、监督、管理本班大课间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大课间活动质量,同时负责活动安全工作。 3、体育老师具体负责大课间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协助班主任工作,负责活动过程中对学生的指导,教给学生正确防护伤害的办法,避免运动损伤,确保学生活动的安全。 4、分到各组的专科教师,要协助班主任收发运动器械,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帮助班主任看护好学生,避免不安全现象发生。 三、活动安全注意事项 1、穿运动鞋参加活动,衣着宽松,尽可能穿运动服装,不能装、带各类坚硬、锋利的物品。   2、进出教学楼和上下楼梯要遵守秩序,不得拥挤打闹,要靠右侧通行,严防因上下楼梯造成的安全事故。活动结束时由体育老师负责指挥学生在集合、整队,有序离开活动场地。   3、在指定位置进行规定项目活动,不能擅自进行其他项目活动,更不能乱窜乱跑。   4、提醒学生要根据自己身体情况开展活动,如有身体不适或受伤应立即告知老师. 5、活动时,同学间要互相协作、谦让,互相帮助,共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不能互相吵闹、推搡、争执甚至打架。 6、上下楼梯和跑步过程中,如果鞋带松散和鞋子被踩掉不得就地系扣应迅速到路边系扣,以免踩踏事故发生。   四、突发性伤害事件处理办法 1、活动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本着谁发现谁处理的原则,由在场教师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处理,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迅速通知校医并向校长汇报,由校医判断后决定是否马上送医院就诊。 2、如伤情较重,需要送医院就诊的,由总务处和安全办相关人员负责送医院就诊,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妥善做好沟通工作。   3、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4、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2: 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抽查评价标准 南岗子九年制学校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为保证大课间活动效果,采取每学期随机抽查2次的方式,对班级活动情况进行评价。为保证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标准。 一、按时活动(10 分) 各班应在上、下午第二节课下课后5分钟内,所有学生赶到指定地点集合。5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得10 分,5分钟后仍有学生陆续归队的,每1人次拖扣1分,扣完10分止。 二、师生参与(10 分) 上、下午的大课间活动除班级值日生(值日生人数由政教外固定)外,其它学生无特殊情况均要参加,不能参加的要有正当理由并由政教处认定,同时班主任和协助班主任的指定教师也要参加。每有1 人不参加活动扣1 分,扣完10 分止。 三、器材准备(10 分) 活动过程中凡需要准备运动器材的,学校抽查时要根据各班器材携带情况进行评比。要求人手一份的,每1人次未带扣1分,扣完10分为止。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准备的器材,缺少一件扣2分,扣完10分为止,一件未带直接扣10分。 四、活动效果(20 分) 全体同学应积极参加学校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班主任和协助教师要积极参与并及时指挥,活动过程中每位同学都应听从指导老师安排,积极参加活动,活动场面热烈。从以下几方面合理赋分:集队快、静、齐(2分);做操跳舞动作整齐(2分);学生态度认真、专注(2分);整个过程队列整齐(2分);全班精神饱满、有热情(2分);活动过程中无拿着器械不活动的现象(2分);活动过程无打闹现象(2分);无擅自进行其他项目活动现象(2分);无乱窜乱跑现象(2分);退队有序,纪律好(2分)。 本标准满分50分,每学期抽查2次,以两次得分的和为班级最终得分。期末将评选出体育大课间活动先进班级体,颁发奖状和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