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以“健康第一”和“校园足球”为指导,把学校体育运动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切入点,紧紧把握提高学生体能,增强体质,促进健康成长这个核心,充分发挥体育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宾亚君
副组长:周慧
组员:陈水泉 曹群燕 杨海燕 付玉兰 罗敏 肖前辉 罗雄 练佳 班主任 体育教师
三、活动时间
春冬季:15:10-15:40
夏秋季:16:25-16:55
四、活动地点
学校操场
五、活动内容
(一)、集体活动
1、春冬季
(1)、热身操(4分钟) “青春修炼手册”
(2)、广播体操(5分钟) 小学“七彩阳光”;初中“舞动青春”
(3)、武术操(4分钟)小学“英雄少年”;初中“旭日东升”
(4)、纵队跑(5分钟)
2、夏秋季
(1)、热身操(4分钟) “向快乐出发”
(2)、广播体操(5分钟) 小学“七彩阳光”;初中“舞动青春”
(3)、武术段位操(4分钟)
(4)、阳光冬季长跑(5分钟)
(二)、分组活动
分班、分区域进行体育锻炼。负责人组织,体育教师循环指导。(值日教师统一组织不能参加活动的学生和异质学生,进行其他有益的体育锻炼活动。)
详细活动内容见“雁江区马鞍九义校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
六、活动要求和责任
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课外体育活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1、体育教师
(1)制定课外体育活动计划。
(2)按计划组织和指导课外体育活动。
2、班主任
(1)组织本班学生正常参加课外体育活动。
(2)负责本班课外体育活动的考勤。
(3)活动中要保证时间、注意安全、注重活动的实效性。
3、学生
(1)根据 “课外体育活动安排表”,在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加活动。
(2)活动中要注意安全,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3)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七、课外体育活动评比
(一)课外体育活动每学年评比一次,评比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课外体育活动评比标准:
1、优秀标准:
(1)班主任重视,积极组织课外体育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2)本班学生出勤率达到98﹪;
(3)做好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
(4)积极参加校级活动。
(5)遵守体育道德行为准则
2、合格标准:
(1)班主任重视,积极组织课外体育活动;
(2)本班学生出勤率达到95﹪;
(3)做好活动记录和工作总结;
(4)遵守体育道德行为准则
马鞍九义校课外体育活动领导小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