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2号)文件精神,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依据《临江市中小学校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活动主题
我阳光,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二、活动时间:
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由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具体安排如下:
1、课间操:学校在每天上午09:25-09:50安排25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体育课:7-9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
3、课外体育活动:学校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下午15:35-16:20),组织开展45分钟的体育活;
4、眼保健操:在每天课间操、下午第二节和第三节课之间,即上午09:25-09:30;下午14:40-14:45组织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生体育活动时间长约70分钟。
三、活动内容:
1、课间操的活动内容:广播体操或自编韵律操、集体跑等;
2、眼保健操活动内容:运动型爱眼操、亮睛操;
3、体育课内容:按照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体育、艺术2+1”项目的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武术操、健身操,或开展踢毽子、跳绳、呼拉圈、立定跳远、跳皮筋等多种形式的“快乐体育活动”及群体竞赛,做到班班有特色项目。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乔成军校长任组长,王鑫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导处、年级组长、体育组长、校医为成员的“阳光体育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顺利开展。教导处要将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纳入教学计划,要结合学校场地不好、器材少、学生少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操场、功能教室等设施,因地制宜,科学安排学生活动,确保活动时间和内容的落实。
(三)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顺利施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具体责任人,教导处负责活动时间及人员安排;体育组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活动指导;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政教处、团委负责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校医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班主任、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课间操(大课间)、眼保健操、课外体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体育课教学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
(四)加强检查评比和安全管理。学校要把落实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作为班级评比以及班主任、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内容。在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时,要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医务监督等各方面要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