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广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磨练青少年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
为了提高我校的跑操质量,落实学习衡水中学的跑操精神,我校特别制订了跑操细则,如下:
一、针对班主任的要求:
1、班主任必须及时到达本班的制定地点,在里圈的班级,班主任站在本班对应的跑道里侧,在外侧的班级,班主任站在本班对应的跑道外侧。
2、班主任要清点本班的人数,检查是否穿校服,在跑的过程是视察是否整齐划一,口号是否洪亮等。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大课间开始5分钟内必须到达各班指定地点。
2、到达指定地点后,体委及时整队,不许说话,准备体育教师下达口令。
3、各班在35人以上者,必须6人一伍,35人以下的班级可以5人一伍。队伍中间不准有空缺,要求人人之间左右间隔1厘米,前后脚间隔10厘米。(齐)空缺一人扣1分。
4、在体育教师下达“跑步——走”的口令后,必须向前先迈左脚约50厘米左右,上体正直,头正,目视正前方,两小臂必须与地面平行先后摆动。要求步伐整齐,动作一致。
5、口号要求声音洪亮,内容积极向上。
6、立定时,必须是在体育教师下达“立 定”的命令后, 再向前跑4步。然后整队站齐,等待讲话或者是“解散“的口令。
7、早间操,集会,升旗必须穿校服。
8、集合期间不准手拿校服等,上操场前必须穿上,出操场后可以脱校服。
三、对体育教师的要求
1、每天组织上操的必须是两人,一人主持,在主席台,一人查人,查服装,查班主任等。
2、查操的教师,每天必须先查班主任的跟操情况,再抽查2—3个班的跑操人数。及时与其他体育老师联系,负责登统在跑操过程中有问题班级的扣分情况。最后上报体育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