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铜井中心小学校园冬季体育锻炼暨青少年阳光体育节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12]53号)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进一步落实《南京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三年行动计划(2013年—2015年)》,根据国家、省开展第八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有关通知精神,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积极响应市、区教育局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度南京市校园冬季体育锻炼暨青少年阳光体育节活动,现将学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井中心小学校长室 2015年1月8日 2014-2015学年度铜井中心小学校园冬季体育锻炼暨青少年阳光体育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为一个活动周期。 二、活动内容 1.以“阳光体育绿色公益跑”为主题举行校园冬季长跑活动。全校学生要结合“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体育活动课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全校性冬季长跑锻炼,按照“每生每天长跑参考距离(小学800—1000米)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活动质量。 2.以“阳光体育”形式组织开展校园冬季体育锻炼竞赛活动。开展全员参与的阳光体育活动。小学群体竞赛活动项目为:(1)2分钟速度双摇跳绳;(2)集体3分钟穿梭八字跳绳;(3)2分钟盘踢毽;(5)阳光接力跑(男生4人×100米+女生4人×100米),并以年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班级间竞赛活动,设立单项班级和个人学校冬季体育锻炼竞赛最高记录。 三、活动要求 1. 应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好校园冬季体育锻炼暨青少年阳光体育节活动,做到“组织到位,全员参与,主题鲜明,活动精彩,效果显著”。特别要用心搭建宣传、激励和表彰平台,不断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让体育锻炼真正成为青少年学生的生活时尚。 2. 毕业年级要高度重视并参与校园冬季体育锻炼暨青少年阳光体育节活动,做到劳逸结合,并为2015年六月份六年级体质健康复核抽测做好充分的准备。 3. 学校主管科室要在本次活动周期内加强组织、检查和评比,组织本区冬季长跑或阳光体育节竞赛活动,并组队参加2015年5月份举行的全市阳光体育节总决赛(竞赛规程附后),不断推动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向群体性方式的改革,扎实开展好“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4.学校加强相关措施的研究,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教育质量标准、学生学业质量标准以及学生发展核心素质”的要求。 四、评选表彰 各班级在检查评比结果和阳光体育节竞赛的成绩基础上,进行校优胜集体的评选,并予以表彰。 2014-2015学年铜井中心小学冬季体育锻炼暨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江宁区铜井中心小学 二、时间地点 2015年3月4号 三、参加单位 1—6各班级 四、活动内容 (一) 铜井中心小学冬季体育锻炼暨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启动仪式。 (二)跳绳 1—2年级2分钟单摇跳、3—6年级2分钟速度双摇跳、1—6年级集体3分钟穿梭八字跳。 (三)踢毽 2分钟盘踢 (四) 阳光接力跑 阳光接力跑(男4×100米+女4×100米) 五、参加办法 (一)参赛办法 各班级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20人(男生10人、女生10人)。 (二)报名规定 组别 项 目 2分钟速度双摇跳绳 集体3分钟 穿梭八字跳绳 2分钟 盘踢毽 8×100米迎面接力跑 初中组 男、女 集体 男、女 男、女 每队20人 (男女各10人)组队报名参赛(可重复报名) 男女各4人 18人+2摇绳 男女 各4人 男女各 4人 (三)资格规定 1. 各代表队运动员必须是积极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的在籍在校并符合学段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阳光体育节制定的《跳绳竞赛规则》、《踢毽竞赛规则》、《田径比赛规则》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规则》。 (二)个人跳绳、踢毽比赛时间均为2分钟;集体3分钟穿梭八字跳比赛时间为3分钟。 (三)各项比赛按抽签顺序直接进行决赛。 (四)比赛时着统一服装、运动鞋。 七、比赛办法 1.跳绳 (1)双摇跳:运动员跳起一次,双手向前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过身体两周(720°)称作双摇跳,记次数1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4人成绩相加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 (2)集体3分钟穿梭八字跳:比赛中每队出18名运动员,2人负责摇绳(2名摇绳队员之间间距不少于2.8米), 18名运动员依次跳绳。跳绳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如果跳绳者不能通过绳子,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以3分钟内成功通过绳子的累计人次数作为各队最后“8”字跳成绩。 (3)比赛中如运动员踩线或出界,运动员需回到比赛区域后继续比赛,计数从运动员回到区域后继续计算。 2.踢毽 (1)盘踢必须用两脚脚内侧互换踢,高度不限。 (2)比赛中毽子落地或用手接均判为失误,但比赛可继续进行。 (3)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在场外所踢次数不计成绩,不计失误,运动员回到场地后,继续计算成绩。 (4)毽子被踢入其它场地,必须在不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的情况下将毽子捡回,继续比赛,如影响他人比赛,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 (5)比赛中,因器材等客观原因造成比赛中止,可重新比赛。因运动员本身的原因,比赛中断,不得重新比赛。 (6)4人成绩相加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 3.8×100米迎面接力跑 (1)每班各报1队,每队各由4名男、4名女运动员组成。 (2)组委会根据抽签决定各参赛队比赛顺序和道次。运动员比赛顺序由各参赛队自定。 (3)各参赛队员必须在规定的起点和终点两端,进行交接棒。 (4)比赛中每个运动员必须手持接力棒,跑100米。在比赛中如出现掉棒,必须由该运动员自己将接力棒捡起;在交接棒时出现掉棒,则必须由交棒者捡起接力棒交给下一位运动员;交接棒时不得将接力棒抛给本方队员;在此过程中及比赛结束的运动员皆不得影响、干扰其他队伍的比赛,否则视为犯规。 (5)以全队总用时判定比赛成绩,用时少的队名次列前。 (6)各参赛队的最后一名队员应佩带统一识别标志。 八、场地、器材 (一)跳绳 1.单项比赛场地:3×3米。单项比赛用绳,统一使用体育计数跳绳设备和器材。 2.集体比赛场地:15×15米。集体跳长绳比赛用绳。 (二)踢毽。比赛场地3×3米。比赛用毽统一提供。 (三)接力赛场地。标准塑胶场地。 九、计分、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在跳绳、踢毽单项比赛中,比赛成绩按最后有效次数确定,次数多者名次列前。 (二)集体3分钟穿梭八字跳比赛成绩按最后有效穿梭人次确定,人次多者名次列前。如次数相等,以失误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名次并列。 (三)接力比赛按照各队完成比赛用时录取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四)各年级组各项比赛以班级为单位录取名次。并按6、4、3、2、1计分。设团体一、二、三等奖。 (七) 大赛同时设置并保留各单项记录,以供以后参考。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的填写须采用本规程附件提供的样式(附后)。 (二)各代表队将报名表于2015年3月6日前将纸质报名表送校体育组;同时,将电子报名用家校通表发送至体育组陈庆伟处;文件名:××班。 (三)本规程未尽事宜,请联系戴勇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