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九年制学校寄宿生早操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培养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增进学生身体健康。

为了落实《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培养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增进学生身体健康。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寄宿生早操活动方案如下: 一、晨练时间和形式 1.每周二至周五早5:30至5:50为寄宿生早操时间。 2.每天活动由值日教师组织,以跑步为主,每天慢跑1500米,也可适时的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 二、领导小组 组 长:王剑光 副组长:姜 礼 吕飞虎 成 员:吴佑霞 汪凤艳 孙 鹏 李世军 王正民 曲洪刚 王新月 王立志 中学班主任 三、集合、运动和解散地点 篮球场,环形跑道。 四、晨练考核 1.寄宿生不得无故缺勤,不能晨练者须事先相教师请假。 2.学校对寄宿生早操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学校领导不定期对学校早操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学生早操无故迟到、缺勤累计超过应晨练次数的1/10者,本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本学年满勤的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加5分。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早操工作校领导负总责,值日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2.跑步训练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线路进行,不得中途提前解散或抄近路跑回解散地点;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在学校操场进行。 3.寄宿生早操(在校期间)每周二至周五必须坚持,特殊天气(如雨雪天)晨练活动暂停(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4.值日教师要按时出勤,履行岗位职责,提前到达出操场地参与管理。 拉法九年制学校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