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体育竞赛规程

南京东山外国语学校第二届体育节竞赛规则 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阳光体育节制定的《跳绳竞赛规则》、《踢毽竞赛规则》、《掷实心球竞赛规则》、《阳光接力跑竞赛规则》等竞赛规则。 (二)个人跳绳、踢毽比赛时间均为2分钟;集体3分钟穿梭八字跳比赛时间为3分钟。 (三)各项比赛按大会抽签顺序直接进行决赛。 (四)比赛时着统一服装、运动鞋;单项比赛运动员号码由大会统一编排,统一制作。 二、比赛办法 1.跳绳 (1)双摇跳:运动员跳起一次,双手向前摇绳,绳跃过头顶通过脚下绕过身体两周(720°)称作双摇跳,记次数1次,在规定时间内累积计数。 (2)集体3分钟穿梭八字跳:比赛中每队出18名运动员,2人负责摇绳(2名摇绳队员之间间距不少于2.8米),18名运动员依次跳绳。跳绳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如果跳绳者不能通过绳子,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以3分钟内成功通过绳子的累计人次数作为各队最后“8”字跳成绩。 (3)比赛中如运动员踩线或出界,运动员需回到比赛区域后继续比赛,计数从运动员回到区域后继续计算。 2.踢毽 (1)盘踢必须用两脚脚内侧互换踢,高度不限。 (2)比赛中毽子落地或用手接均判为失误,但比赛可继续进行。 (3)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在场外所踢次数不计成绩,不计失误,运动员回到场地后,继续计算成绩。 (4)毽子被踢入其它场地,必须在不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的情况下将毽子捡回,继续比赛,如影响他人比赛,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成绩。 (5)比赛中,因器材等客观原因造成比赛中止,可重新比赛。因运动员本身造成的原因,比赛中断,不得重新比赛。 3. 掷实心球 比赛分初、高中两组,各组由男女各4名选手混合组队,男女8名选手根据报名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测试时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人投三次,选最好一次成绩,8人成绩相加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名。 4.阳光接力跑 初中女子组和高中职校女子组4×800米接力跑:采用全程不分道跑,裁判员根据各队运动员通过最后200米处的先后,按次序排列等候接棒。接力过程中,接力棒必须拿在手上,直至比赛结束。完成交接棒后,运动员应避免影响他人而被取消比赛资格。任何人掉了棒,在不影响别人的情况下必须由其本人拾回。初中男子组和高中职校男子组4×1000米(男)接力跑办法参照4×800米(女)接力跑。 三、场地、器材 (一)跳绳 1.单项比赛场地:3×3米。集体比赛场地:15×15米。单项比赛用绳、集体跳长绳比赛用绳由各班级参赛运动员自带。 (二)踢毽。比赛场地3×3米。比赛用毽由运动员自带。 (三)掷实心球。长度在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 (四)接力赛场地。田径场地。 四、计分、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在跳绳、踢毽单项比赛中,比赛成绩按最后有效次数确定,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次数相等,以失误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名次并列。 (二)集体3分钟穿梭八字跳比赛成绩按最后有效穿梭人次确定,人次多者名次列前;如次数相等,以失误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名次并列。 (三) 掷实心球,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为决定成绩。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 (四)接力比赛按照各队完成比赛用时录取名次,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五) 各项比赛录取前8名,并按9、7、6、5、4、3、2、1计分;团体项目分值翻倍计分。 (六) 比赛按年级设入场式“精神风貌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和团体总分奖,在各年级组以班级为单位设入场式“精神风貌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一名并统计各组别各项比赛得分之和录取初中各年级前8名,高中各年级前5名予以表彰奖励;如积分相同,以第一名人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七)对获得团体奖名次的各组别代表队颁发集体获奖证书,对所有比赛项目前8名学生颁发证书,前3名学生颁发奖牌。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