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的通知

各中心校、中小学、职校、卫校、海阳私立学校:

滦县教育局 据唐山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现将《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办法》转发各教育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掌握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做好本校体育工作评估的准备工作,迎接上级部门督导检查。为搞好我县各校体育工作评估,特提出以下要求,望各单位按时完成: 1.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 2.成立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体育工作评估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在10月23日-24日对本校体育工作进行评估,10月30日前填写“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结果报表”并上报体育艺术教研室。 3.11月5—6日,各镇中心校组织专人对本辖区学校进行督导评估,11月9日上午12点前各镇将评估审核结果报体育艺术教研室,各校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学校体育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整改措施。 4.教育局于12月1日开始组织专人对学校进行评估。 5.要求各校自评和中心校督导评估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违反要求,后果自负。 6.随时迎接教育部、省、市教育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