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掀起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热潮,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阳光体育与奥运同行”的号召,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阳光体育长跑活动。
二、组织领导
为使本活动顺利实施,特成立阳光体育与长跑教育活动组委会。
主任:宋飞
副主任:陈磊磊 王艳
成员:各班主任
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三年级
检查考核组:金艳
三、活动要求:
1、以班为单位,有疾病学生不能参加此活动,可安排在教室自习。
2、在限定时间迅速到操场集合,男3列女3列,由体育委员协助班主任整好队,并向体育老师报告,体育老师发号后,由体育委员领跑,每列各占一个跑道组织长跑活动。
3、每天每班最少绕操场跑四圈,跑步速度、队列是否整齐由体育老师和班主任实施监控。
4、跑步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请自觉退出,可向班主任或校医报告。
5、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各班应遵守纪律,队列整齐,不得疯跑、打闹。
6、检查考核小组每天应做好检查记载,以作评比表彰的依据。
7、活动时间安排:初一年级:7﹕50——8﹕10;初二年级:14﹕10——14﹕30;初三年级:9﹕50——10﹕10。
四、评比及表彰
1、评选学校优胜班级,优秀班主任,优秀体育委员。
2、各班评选“阳光体育长跑活动”优秀学生不超过30%。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