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地镇中学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现就落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学校体育工作》要求中小学校要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为切实提高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现就落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齐并上好体育课 按照国家体育课设置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并上好体育课,每周每班不少于3课时(含健康课)。不以任何理由削减和挤占体育课。 二、保证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含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排进课表形成制度。同时积极组织住宿生进行早操活动。 三、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上午第三节的课间休息时间为25分钟(9点20分至9点45分)这段时间要鼓励学生到操场上去活动,呼吸新鲜空气,使处于紧张状态中的头脑得到充分休息,确保广播体操的质量,要求班主任全员到位,积极组织学生做广播体操,检流计全体同学按广播体操的节奏做,动作舒展到位,精神饱满,积极主动。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广播体操评选,以促进此项活动的开展,同时大力推进学校自编韵律的普及工作。 四、落实必要的物质保障 学校要保证体育经费的投入,购置必要的体育器材,有计划地建设和改体育场地设施。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计划在楼后新建露天乒乓球台四个,积极建设快乐体育园地,努力满足我校学生体育活动的需要。 五、加强组织管理 学校切实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中,认真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密切配合关心和支持此项工作。 成立学校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建立检查工作评比制度,把此项工作列入对各班级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班主任年度评比内容中,使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工作落到实处。 官地镇中学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