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丽春中学阳光体育方案

健康的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贯彻“一切为了学生 ,健康第一”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体育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运动的快乐,从而丰富校园

彭州市丽春中学2014—2015学年度下期 “阳光体育工作”方案 健康的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学校教育要贯彻“一切为了学生 ,健康第一”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体育工作,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运动的快乐,从而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共同打造和谐的丽春中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积极贯彻“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体育大课间活动为重点,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 二、实施目标 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理念。 三、实施原则 1、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坚持教育性与趣味性相结合。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齐开足,并上好体育课。教师要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 3、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遵循全面性原则。在普及阳光体育运动的基础上加强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和体育训练,努力提高学校运动成绩,增强学生体质,全面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4、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阳光体育的组织与实施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领导小组 为保障“阳光体育运动”的实施,我校专门成立“阳光体育运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开全 副组长:王书建 成 员:各班班主任和体育教师 五、实施内容 1、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课时的规定,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各科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体育课课时。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各班体育教师要增加课程内容的选择性,创新活动形式,推广增强学生心肺功能的长跑运动,逐步提高学舌功能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能力,引导学生树立“终生体育”的理念。 3、严格加强对体育教师的教学管理,严格执行体育教学的常规要求。坚决杜绝体育教学中的随意性和“放养式”的教学,切实规范体育课堂的教学行为,使每位学生在体育教师的组织指导下都能运动起来,达到要求的运动负荷;体育教师要有针对性的选择一些运动符合教大的内容,尽快提升学生体能和运动素质。 4、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大课间体育活动一般是安排在上午第二节课后进行,时间为30分钟。在上午第二节课下课铃一响就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然后有序的组织学生到学校操场做广播体操并进行跑操训练。下午第二节课后,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由班主任和下午第二节的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做眼保健操。上下午第二节课后,在班主任,体育老师的组织参与下,充分发挥体育委员和学生骨干的作用,进行跑步,篮球,足球,羽毛球,趣味性比赛,身体素质练习等活动。下午5:00—5:30为体育社团活动时间,由体育社团教练和班主任共同指导学生进行阳光体育锻炼或专门的体育活动。 5、适当的安排学生集体跑步活动;但严禁老师组织学生到校外或者公路上跑步。 6、多开展体育游戏。如钻呼啦圈,老鹰抓小鸡,拔河,迎面接力,跳绳比赛等。 7、在大课间活动的内容选择,生理负荷的安排,要符合学生的身心成长规律。运动要符合人体运动的变化规律,不影响下一节课的正常学习。 8、根据安排,我校还准备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学校。与此同时要组建班级代表队,校级训练队,努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参加各种比赛。 9、认真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   彭州市丽春中学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