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新教体艺〔2012〕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 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新教体艺〔2012〕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精神,大力加强我区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卫生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特制订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及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自治区的安排,认真部署此项工作,迎接自治区的专项督导检查。自治区的专项督导检查每年3月底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发文。 联系 人:安尼瓦尔 宋明广 联系电话:0991-7606090;0991-7606088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 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 专项督导评估方案 全区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是教育厅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开展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对我区各级各学校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自治区党委18号文件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年-2020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年-2020年)新教基[2011]22号》的工作情况的一次系统检阅,也是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成果的一次展示机会,是建设教育强县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 一、目标任务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规划,将分三年完成专项督导评估工作。2012年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哈密地区、石河子市、塔城地区;2013年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巴音格楞蒙古自治州;2014年为: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克尔柯孜自治州。 二、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学校体育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7号和自治区党委18号文件实施意见的情况。 2、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每周2节体育课的落实情况。 3、学校每天安排的大课间操(早操)、眼保健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开展情况。 (二)学校卫生方面: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及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情况。   2、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每年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及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与评价的情况;学校卫生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立情况。   3、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及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4、校医务室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器材配备目录配备的情况;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工作及学生掌握预防艾滋病科普知识的情况。 (三)学校艺术方面:   1、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配备艺术专(兼)职教师的情况。  2、按照国家规定的器材配备目录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的情况。  3、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类课程的情况,开展学校课外艺术活动的情况以及举办学生艺术节活动的情况。 三、专项督导评估的程序及方法 专项督导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普查(一个学校一个学校的检查),第二阶段地、州、市复查(一个县(市区)一个县的检查),第三阶段自治区抽查督导(每一个地州市抽查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和中小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依据督导评估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工作,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的8月10日前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自评汇总表》、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报我厅体卫艺处和教育督导室,同时发电子版至电子邮箱:twyc506@126.com。 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督导评估采用验证法,即在县市区自评的基础上通过随机抽样的办法,对规定比例的县市区中小学校的自评和复验结果进行验证,据此对各地州市的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做出评价。各地州市要按照《评估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所辖区域的专项督导评估,并督促、指导学校搞好自查自评工作,为自治区和各地州市专项督导评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务求取得实效。 2、客观务实,严格标准,科学评价。全区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专项督导检查自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自查、评分。自查工作一定要做到客观、务实,自查报告及数据要翔实。在专项督导评估过程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搞形式主义,不弄虚作假。 3、总结经验,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抓住专项督导检查自查的机遇,认真总结近年来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出今后一定时期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围绕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单位(盖章):年月 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公式 检查结果 备注 A1 教育管理 B1 建立组织机构 C1 建立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 是/否   有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   B2 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 C2 制定了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 是/否   B3落实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C3 体育课开足率 按国家规定开足体育课时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C4 一小时课外活动落实率 按国家规定每天落实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C5 大课间活动落实率 按照国家规定每天安排25分钟大课间活动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C6 寄宿制学校建立每天做早操制度 是/否     C7 建立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 是/否     C8 定期进行巡查 是/否     B4 建立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制度 C9 建立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制度 是/否       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 C10 运动会召开率 年度召开2次运动会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中学 % C10-1传统学校训练、参赛情况 有/未 传校参赛自治区级前三名加5分,前六名3分 A2 条件保障 B5 体育师资配备与培训 C11 体育教配备率 实际体育教师数/应配体育教师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 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 C11-1 体育教研员配备率 地州市级有/未 县市(区)有/未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公式 检查结果 备注 A2 条件保障 B5 体育师资配备与培训 C12 体育教师接受体育教学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比例 接受体育教学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教师数/体育教师总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依据体育工作条例 C12-1 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工同酬 体育教师职称评定不受歧视 1分 在绩效工资等待遇公平对待体育教师1分 C12-2体育教师参加自治区、地州市优质课评选、基本功比赛等教学评选获奖 自治区级一等奖加3分 自治区级二等奖加2分 自治区级三等奖加1分   B6 体育设施设备 C13 体育场地达标率 达到的要求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中学 %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对体育场地要求 C14 体育器材达标率 农村学校体育器材达到率=达到要求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中学 %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对体育器材要求 城市学校体育器材达到率=达到要求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中学 % B7 公共体育服务 C15 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 免费开放率=免费开放数/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总数 优惠开放率=优惠开放数/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总数     A3 评价机制 B8 升学体育考试机制建立情况 C16 全面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 是/否     C17中考体育分占中考总分的比重 体育考试分/中考总分     B9 体质健康监测制度 C18 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公告制度 是/否     A4 体质状况 B10 体质健康水平与发展变化状 况 C19 实施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是/否     C20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当年测试及格学生数/学生总数 小学生 % 中学生 %   当年测试良好学生数/学生总数 小学生 % 中学生 % 当年测试优秀学生数/学生总数 小学生 % 中学生 % 自查和评估结论 填表人:联系电话: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学校填报) 学校(盖章):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公式 得分值 备注 A1 教育管理(38分) B1 建立组织机构 C1 建立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 是/否(3/0)    有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   B2 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 C2 制定了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 是/否(3/0)   B3落实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C3 体育课开足率 实际开设的体育课时数/国家规定应开设的体育课时数 100%6分(提前停课学校酌情扣分) 75%以上3分 60%以上2分 50%以上1分   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C4 一小时课外活动落实率 每周实际开展的一小时课外活动次数/5  1次1分,共5分   C5 大课间活动落实率 是/否 3/0    查活动计划日志等 C6 寄宿制学校建立每天做早操制度 是/否 2/0   C7 建立高中阶段学生军训制度 是/否 2/0   C8 定期进行巡查 是/否2/0    查活动日志 B4 建立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制度 C9 建立定期组织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制度 是/否 4/0   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   C10 运动会召开率 年度召开运动会次数/2 1次2分,共4分   C10-1传统学校训练、参赛情况 有/未1/0 传校参赛自治区级前三名加3分,前六名2分,无训练0分 A2 条件保障(40分) B5 体育、师资配备与培训 C11 体育教师配备率 实际体育教师数/应配体育教师数95%以上8分 85%以上6分 70%以上3分 50%以上1分   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 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 C12 体育教师接受体育教学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比例 接受体育教学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教师数/体育教师总数 90%以上5分 80%以上3分 60%以上1分    提供实证材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公式 得分值 备注 A2 条件保障 B5 体育、师资配备与培训 C12-1 体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工同酬 体育教师职称评定不受歧视 3分 在绩效工资等待遇公平对待体育教师2分 依据体育工作条例 C12-2体育教师参加自治区、地州市优质课评选、基本功比赛等教学评选获奖 自治区级一等奖加3分 自治区级二等奖加2分 自治区级三等奖加1分 B6 体育卫生设施设备 C13 体育场地达标率 100%5分,80%3分,60%1分   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对体育器材要求   C14 体育器材达标率 农村学校 100%5分 80%2分 60%1分   城市学校 100%5分 80%2分 60%1分   C15 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 免费开放率=免费开放数/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总数   学校提供相应材料 30%以上0.5分,增加10%加0.5分,共4分 优惠开放率=优惠开放数/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总数   A3 评价机制(6分) B7 升学体育考试机制建立情况 C16 学生体育与健康成绩评价材料 有三年原始成绩记录的3分 有原始成绩记录并记入综合素质测评的6分   A4 体质状况(16分) B8 体质健康水平与发展变化状况 C17实施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是/否5/0     C18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当年测试及格学生数/学生总数 70%以上4分 50%以上1分   当年测试良好学生数/学生总数 40%以上3分 30%以上1分   当年测试优秀学生数/学生总数 30%以上4分 20%以上2分 10%以上1分         总分100分。     自查和评估结论 填表人:联系电话: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卫生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单位(盖章):年月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公式 得分值 备注 A1 组织管理 B1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情况 C1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是/否 查看文件和会议纪要( B2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C2 制定下发学校卫生工作发展规划 是/否 B3 建立健全卫生制度 C3 建立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是/否 C4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是/否 C5 建立学校传染病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是/否 B4 开展健康教育 C6 健康教育课开足率 按国家规定开足健康教育课时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学校每学期应安排6-7课时 A2 条件保障 B5 卫生师资配备与培训 C7 寄宿制学校及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率 有专职卫生专业人员寄宿制学校数/寄宿制学校总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卫生专业人员配备标准,专职卫生专业人员指:专职校医 有专职卫生专业人员非寄宿制学校数/非寄宿制学校总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C8 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专业培训率 定期接受学校卫生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卫生保健人员数/卫生保健人员总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卫生保健人员指:校医及专(兼)职保健教师 B6 卫生设施设备 C9 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达标率 教室采光照明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中学 % 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 C10 学校教室课桌椅配备达标率 课桌椅配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中学 % 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 C11 学校食堂餐饮许可证领取率 领取餐饮许可证的食堂数/现有食堂总数 小学 % 中学 % C12 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 从业人员全部领取健康证的食堂数/现有食堂总数 小学 % 中学 % C13 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率 全部实现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的食堂数/现有食堂总数 小学 % 中学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公式 得分值 备注 A2 条件保障 B6 卫生设施设备 C14 学校安全饮水达标率 提供安全饮水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中学 % 校园自备水源每年定期进行水质鉴定 C15 学校厕所达标率 厕所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小学 % 中学 % 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 A3 公共服务 B7 公共卫生服务 C16 学生体检率 当年参加体检的学生数/当年学生总数(是否建立每年体检一次制度和学校卫生信息化管理平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指政府从公用经费支出进行的体检 C17 购买校方责任险 购买校方责任险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C18 学校接受公共卫生服务 当年接受公共卫生服务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指卫生部门向学校提供饮用水消毒与检测、预防保健等服务 C19 学校接受食品安全监督与服务 当年接受食品安全监督与服务的学校数/学校总数 指食品药品监督和卫生部门的监督与服务 B8 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C20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率 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新生数/新生总数 新生指小学入学新生 B9 近视眼防控工作 C21 学生视力状况监测率 年度进行学生视力监测次数/2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C22 视力不良率 当年视力不良学生数/学生总数 小学 % 初中 % 高中 % 自查和评估结论 填表人:联系电话: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卫生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细则(试行)(学校填报) 学校(盖章):年月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公式 得分值 备注 A1 组织管理(30分) B1 建立组织机构 C1 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4分) 是/否(4/0)    查看文件和会议纪要 B2 纳入学校整体工作 C2 制定学校卫生工作文件和规划(4分) 是/否(4/0)     B3 建立健全卫生制度 C3 建立学校公共卫生管理制度(4分) 是/否(4/0)     C4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分) 是/否(4/0)     C5 建立学校传染病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5分) 是/否(5/0)     档案管理(2分) 是/否(2/0) B4 开展健康教育 C6 开设健康教育课(7分) 健康教育课(课时开足7分;有,但课时不足,4分;无0分)   每学期应安排6-7课时 A2 条件保障(40分) B5卫生师资配备与培训 C7 寄宿制学校及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率(8分) 600人以上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人员数(按600:1比例配备,10分;有,但未按比例配,4分;无0分)   C8 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专业培训率(4分) 定期接受学校卫生专业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的卫生保健人员数/卫生保健人员总数(100%4分,80%以上3分,60%以上1分)   卫生保健人员指:校医及专(兼)职保健教师 C10 学校教室课桌椅配备达标率(4分) 100%4分,80%以上3分,60%以上1分   C11 学校食堂餐饮许可证领取率(4分) 100%4分,80%以上3分,60%以上1分     C12 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4分) 100%4分,80%以上3分,60%以上1分     C13 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率(4分) 100%4分,80%以上3分,60%以上1分     C14 学校安全饮水达标率(4分) 100%4分,80%以上3分,60%以上1分   校园自备水源每年定期进行水质鉴定 C15 学校厕所达标率(4分) 100%4分,80%以上3分,60%以上1分   参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算公式 得分值 备注 A3 公共服务(30分) B7 公共卫生服务 C16 学生体检率(8分) 每年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进行健康评价(有体检、有档案、有评价,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的8分,资料不全5分,无0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指政府从公用经费支出进行的体检 C17 购买校方责任险(3分) 已/未(3/0)     C18 学校接受公共卫生服务(3分) 已/未(3/0)   指卫生部门向学校提供饮用水消毒与检测、预防保健等服务 C19 学校接受食品安全监督与服务(2分) 是/否(2/0)   指食品药品监督和卫生部门的监督与服务 B8 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C20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率(5分) 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新生数/新生总数(95%以上5分,90%以上3分,85%以上2分,80%以上1分,低于80%0分)   新生指小学入学新生 B9 近视眼防控工作 C21 学生视力状况监测率(4分) 年度进行学生视力监测次数/2(每次2分,2次4分)     C22 视力不良率(5分) 当年视力不良小学生数/小学生总数(逐年明显下降5分,较大程度下降3分,稳中有降2分)   如一贯制学校,同时拥有中小学生,取平均分 当年视力不良初中学生数/初中学生总数(逐年明显下降5分,较大程度下降3分,稳中有降2分)   当年视力不良高中学生数/高中学生总数(逐年明显下降5分,较大程度下降3分,稳中有降2分)   得分 总分100分     自查和评估结论   填表人:联系电话: (五)自治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评估统计表(教育行政部门填报) 单位(盖章):年月日 评估项目 评估指标A级达标率 评估指标B级达标率 评估指标C级达标率 评估指标D级达标率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 A1指导思想                         A2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 A3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                         A4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A5艺术教师队伍                         A6组织管理与保障机制                         (六)自治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评估统计表(学校填报) 学校(盖章):年月日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等级判定参考标准 等级判定 (A、B、 C、D) 评估 要求 A1指导思想 (10分) B1艺术教育的认识 (5分) C1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艺术教育的功能、地位以及重要性有正确、全面的认识,熟悉并能够很好的贯彻有关艺术教育的法规政策。 5分 A 8-10分 B 6-7分 C 4-5分 D 1-3分   查看相关文件 B2 艺术教育方针贯彻 (5分) C2能够很好地处理艺术教育与学校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工作得到协调发展。 5分 A2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 (20分) B3艺术课程开设 (5分) C3中小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或艺术课。 3分 A 15-20分 B 11-15分 C 7-10分 D 1-7分 查看课程表 小学1-6年级每周音乐、美术各2节;7-9年级每周音乐美术各1节。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美育或艺术鉴赏课程每周1节。 C3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美育或艺术鉴赏课程。 3分 中等职业学校填写 C4根据本地区及本校的特点,开发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地方特色的校本艺术课程。 2分 查看相关资料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等级判定参考标准 等级判定 (A、B、 C、D) 评估 要求 B4课堂教学 (10分) C5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较好地实现课程标准规定的教育目标; 2分 A 15-20分 B 11-15分 C 7-10分 D 1-7分       查看教材 C6按规定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音乐、美术或艺术课教材,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能够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和当地艺术教育资源拓展教学内容。 3分 C7优化教学过程,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能主动参与,成为学习的主体,获得生动的审美体验。 2分 听课 C8全体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有所发展;教学方法科学、合理,教学手段多样化,应用得当,效果较好。 3分 B5考试评价 (5分) C9根据教学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有效的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学习档案,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将考核成绩计入学生。 3分 查看综合素质手册或成长记录袋 C10加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在艺术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艺术教育评价的改革。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等级判定参考标准 等级判定 (A、B、 C、D) 评估 要求 A3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 (20分) B6艺术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学生参与面(10分) C11突出育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艺术活动,能结合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3分 A 15-20分 B 11-15分 C 7-10分 D 1-7分                   查看先关文件、资料、图片及体育艺术2+1项 C12不参加任何商业性的艺术活动和庆典活动。 3分 C13全校学生每人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4分 B7 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 (10分) C14学校有数量足够、形式多样的课外艺术活动组织(艺术社团和艺术活动小组),有专人辅导,有计划和制度、有活动场所,能定期开展正常活动。 2分 C15学校根据自身条件,举办经常性的丰富多样的艺术活动。 1分 C16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的校园艺术节活动,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 2分 C17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展演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 3分 查看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地州市、县市区级三等奖以上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等级判定参考标准 等级判定 (A、B、 C、D) 评估 要求 A4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10分) B8艺术教育资源开发 (5分) C18充分利用当地艺术教育资源(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少年宫等)和具有本土特点的文化艺术资源(如民俗、民居、民歌、地方戏曲、木卡姆等)开展艺术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3分 A 8-10分 B 6-7分 C 4-5分 D 1-3分 查看场地、活动、简报、图片等。 C19聘请当地具有艺术专长的人才定期对学校艺术教育活动进行辅导,取得良好效果。 2分 B9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5分) C20师生参与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校园广播、电视及网络管理严桥,画廊、展览橱窗及环境布置等符合育人要求,校园具有健康、高雅的文化艺术氛围。 3分 查看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C21校园内不推销任何文化艺术产品。 2分 A5艺术教师队伍 (20分) B10艺术教师的数量、结构和待遇 (8分) C22按照课程计划开设艺术课程的要求,配行数量足够的专职艺术教师(县中心学校以上、10个教学班以上的学校必须配备1名音乐、1名美术专职教师)。 2分 A 15-20分 B 11-15分 C 7-10分 D 1-7分   召开艺术教师座谈会 C23学历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专业结构等比较合理,队伍比较稳定。 2分 C24评选先进、职称评聘时,艺术教师享有和其他教师同样的待遇。 2分 C25艺术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合理(工作量应包括艺术课和课外艺术活动辅导等)。 2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等级判定参考标准 等级判定 (A、B、 C、D) 评估 要求 B11艺术教师素质 (2分) C26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团队全作精神,教学态度认真,能较好地完成艺术教育工作任务。 1分 A 15-20分 B 11-15分 C 7-10分 D 1-7分 走访、座谈 C27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组织、辅导艺术活动的能力。 1分 B12艺术教师的进修与提高 (10分) C28每个教师五年内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多种形式(可集中、可分散)的业务培训。 2分 查看业务培训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C29每个教师每年开研讨课不少于4节,经常观摩其他艺术教师的研讨课; 2分 查看听课记录 C30艺术教师撰写具有一定质量的教科研论文。 发表在CN刊号或获自治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选三等奖以上 2分 查看证书、杂志原件或复印件 发表在正式出版物或获地州市、县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选三等奖以上 1分 C31艺术教师参加 课题和实验项目。 自治区级立项课题一项以上 2分 查看课题资料 地州市级立项课题一项以上 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等级判定参考标准 等级判定 (A、B、 C、D) 评估 要求 A6组织管理与保障机制 (20分) B13组织与管理 (6分) C32学校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艺术教育工作,建立艺术教育工作议事制度; 1分 A 15-20分 B 11-15分 C 7-10分 D 1-7分 走访学校分管艺术教育的领导; 查看教研活动记录; 查看艺术活动管理相关资料。 C33艺术教育列入学校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评估系列,学校年度工作度划中列入艺术教育的工作内容。 2分 C34建立校本教研制度,成立艺术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形成艺术教育科研和教改的良好风气。 1分 C35学校建立艺术活动的管理组织,负责指导全校艺术教育活动;能较好地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在艺术教育活动中的作用。 1分 C36参加校外艺术比赛或艺术活动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等级判定参考标准 等级判定 (A、B、 C、D) 评估 要求 B14场所器材和资料 (10分) C3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有设施完备的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教育专用教室。能较好地满足艺术课教学需要。 2分 A 15-20分 B 11-15分 C 7-10分 D 1-7分 实地查看专用教室与活动场所情况; 查看教学器材设备情况; 查看艺术档案资料; 查看经费投入情况。 C38建有课外艺术活动的场所(礼堂,活动室等),满足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需要。 1分 C39能利用校外艺术活动的场所(少年宫、素质教育基地活动等),为学校艺术教育服务。 1分 C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艺术教育器材、设备;艺术教育设施配备情况列为学校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 2分 C41每年对消耗性器材设备给予更新和补充,满足课堂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的需要;器材保管妥善,使用率高。 1分 C42建立比较完备、规范的学校艺术教育资料档案。 1分 C43根据课堂教育和课外艺术活动的需要,为艺术教师提供比较充足的艺术图书刊号资料和音像资料。 2分 B15经费保障 (4分) C44学校公用经费中有艺术教育专项经费,保证艺术教育有效开展。 4分 关于《评估实施细则》的说明: 1.本评估细则的指标体系有6个评估项目、44项评估指标。 2.依据评分分值,分别为6个评估项目打出总分,再依据“等级判定标准”打出A、B、C、D四个等级。 [例]某学校“指导思想”评估项目下的评估指标等级 (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卫生工作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评估统计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评估自评汇总表》,可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进入首页中的体卫艺处窗口下载,请严格按照各项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