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喀什市教育系统“庆祝第30个教师节文艺展演”方案》的通知 喀市教通字[2014]44号

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关于印发《喀什市教育系统“庆祝第30个教师节文艺展演”方案》的通知 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庆祝第30个教师节,展示我市教育工作者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工作精神,在全社会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喀什市教育风采,树立喀什市教育良好形象,市教育局决定于2014年9月9日举办喀什市教育系统庆祝第30个教师节文艺展演活动,现将《喀什市教育系统“庆祝第30个教师节文艺展演”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学校接到通知后,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与。 喀什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1日 喀什市教育系统“庆祝第30个教师节文艺 展演”方案 为庆祝第30个教师节,展示我市教育工作者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工作精神。在全社会弘扬高尚师德,展现喀什市教育风采,树立喀什市教育的良好形象,体现喀什市教师在民族团结、维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喀什市教育局决定举办“同栽民族团结之花 共享繁荣发展硕果”暨庆祝第30个教师节文艺展演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栽民族团结之花 共享繁荣发展硕果”   二、活动宗旨   整台节目将以“同栽民族团结之花 共享繁荣发展硕果”为主题,用舞蹈、声乐、器乐、语言等多种艺术形式展现喀什市教育的风采。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承办。 组 长:何学晖(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张勇(市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罗 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开赛尔江•阿不力孜 (市教育局副局长) 顾龙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娟 (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高菲菲 (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 四、活动程序和时间安排   1、节目单报送时间:8月27日至29日将节目呈报表加盖公章报送青少年活动中心   2、排练阶段:自发通知日起至8月26日   3、节目审查、筛选、修改、提高阶段:9月5日前   4、节目彩排:9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演出:9月9日   6、演出地点:待定   五、参演单位   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单位推荐一个精品节目) 六、节目形式、内容及要求   1、要树立创新意识与精品意识,确保节目质量,鼓励原创优秀节目,主要反映教师精神面貌、展示工作亮点、宣传办学特色、对学生成长的深远影响、民族团结、学校维稳工作以及当代教育工作者如何奋发向上,献身教育的豪情壮志。 2、节目形式:舞蹈、歌伴舞、小品、相声、歌曲联唱、配乐诗朗诵、快板、器乐演奏等形式不限,欢迎综合类群体节目(节目以教师为主,可师生同台)参演。   3、节目时长:歌舞、声乐、器乐类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7分钟;小品、相声类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本次活动任务重、要求高,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入选节目的督促和指导,把这次活动作为教师节期间重要工作对待。各参演单位要根据我局安排的排练、彩排、演出时间合理安排和调整参演老师和学生的工作、学习时间,保证参演老师和学生的排练演出时间,各参演单位必须负责对本单位参演节目加紧排练和加工,确保节目质量和演出水平。    联系人:高菲菲  电 话:13399980006  附件:《喀什市教育系统庆祝第30个教师节文艺展演节目呈报表》 喀什市教育系统庆祝第30个教师节文艺展演节目呈报表 学校 表演形式   表演人数   表演时长   节目名称   指导教师   节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