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喀什市中小学校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喀市教通字[2014]30号

市属各中小学:

关于转发《喀什市中小学校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市属各中小学: 现将《喀什市中小学校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中小学校从实际出发,认真领会并遵照文件精神将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落到实处。 联系人:陈剑飞 联系电话: 2878117 喀什市教育局 2014年5月8日 关于印发喀什市中小学校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喀什市中小学校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7日 喀什市中小学校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 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意见》(教党〔2013〕34号)、《南疆四地州中小学校开展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4〕2号)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反分裂、反渗透,取缔极端宗教思想”能力的精神,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以“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颂祖国、赞家乡、爱学校”为主题的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和“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学校特色发展、创新发展,结合“教育强市”、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创建等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大力推进全体学生广泛参与的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丰富中小学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发挥体育、艺术教育的思想道德教育功能、智育功能和社会功能,促进各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颂祖国、赞家乡、爱学校”。 三、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 四、活动内容 围绕主题,以学生兴趣爱好入手,带领学生全员参与。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和艺术展示活动,让各族学生走向社会、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使广大青少年在校园跑起来、跳起来、笑起来,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激扬青春活力,展示美好生活。 (一)普及推广“体育、艺术2+1项目”。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的相关要求,切实让每位学生较好地掌握2项健身锻炼的体育技能和1项艺术技能。在完成规定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将学校特色教育、体育美育纳入常规课堂教学。充分利用大课间时段,扎实做好中小学生广播体操,并选择开展武术健身操、太极拳、韵律操、健身操、民族舞蹈、球操、拍手操等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普及推广“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坚持面向全体、兼顾个体,分层分类指导,引导学生互帮互助,力求学生人人会做简单的运动项目动作,人人具备所选项目的简单技能,切实提高“体育艺术2+1项目”质量。 (二)开展各类体育、艺术展示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为学生搭建施展才艺、增强体魄的平台。坚持每学期举办1次体育运动会(或艺术节)和1次书画艺术展,每月开展1次体育(综合、单项)、艺术的比赛。通过艺术作品展览、阳光体育和大课间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边学边练,以练促赛,以赛促练,培养学生审美和创新能力,增强学生体质。 (三)建立体育、艺术社团,培养学生特长。成立学校体育、艺术社团,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艺术活动,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项目。社团活动要做到时间、场地、对象、教师“四落实”,计划、内容、组织、讲课、检查、考评“六到位”,努力做到校有特色、班有特点、生有特长。 (四)组建学校运动队,提高体育竞技水平。各学校要积极组建三支以上运动队(田径、武术、足球、排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推动校园体育赛事活动的开展,塑造学校体育品牌意识。真正使体育运动成为培养学生“阳光”心情、展示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活力的快乐源泉。 (五)创建“一校一品”特色学校,有效开展特色活动。结合学校现有的资源优势,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认真开展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建设,形成一校一品一特色,做细、做精、做亮校园文化,精心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增强浓厚的育人氛围,提高学校的办学品位。 (六)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促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建立常态化测试上报制度,测试数据要全覆盖、真实准确,全市学校上报数据要达到100%。学校要把测试结果作为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主要内容,并作为衡量学校体育工作和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学生体质标准测试数据有针对性地锻炼,每年定期向家长报告学生体质健康情况,力争使学生及格率、良好率、优秀率逐年上升。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4月--5月) 制定全市中小学开展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实施方案,举行启动仪式。学校开展前期调研,制定阶段性实施计划,确定学校体、艺特色项目,成立体育训练队及体育、艺术社团,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学生体育、艺术特色档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实施阶段(2014年6月--2015年2月)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艺术教育活动,优化整合体育、艺术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外活动,构建体育、艺术校本课程体系。充分发挥体育、艺术社团作用,认真做好学校“一校一品”创建活动,形成学校特色项目。 (三)交流阶段(2015年3月-2016年11月) 完善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长效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学校间各类体育比赛和艺术展示交流评比活动,评选优秀的项目参加地区级经验交流。 (四)总结阶段(2016年12月) 汇总整理各阶段的成果资料,完成体育、艺术性教育成果总结工作,为下一周期的活动奠定基础。 六、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古丽鲜•亚祖农 副市长 副组长:依力哈木•尼亚孜 教育局局长 成 员:盛新萍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燕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新民 财政局局长 邹连峰 公安局副局长 阿不都克日木•苏力坦 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刘 燕 科技局局长 叶先义 广播电视影视局局长 刘 玲 团市委书记 阿依努尔¡阿不都吾甫尔 妇联主席 阿不都沙特尔•依马木 教育督导室负责人 李 娟 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依力哈木•尼亚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开展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创建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开展课外阳光体育和艺术展示活动纳入学校常规教学计划和管理中,努力开创学校有特色、学生有特长、竞赛有成绩、社会有影响的校园体育、艺术教育工作新局面。市教育、文体、团委、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沟通与合作,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提升活动开展水平。 (二)强化指导培训。市教育、科技部门、青少年活动中心要加强对相关教师的指导和培训,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构建体育、艺术教育科研网络,积极为有特长的教师创设施展才艺的平台,形成一支由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体育、艺术专兼职师资队伍。 (三)加强保障力度。市财政部门要保障全市性竞赛评比等相关活动经费的落实。市教育部门要逐步改善活动场地和设施,添置配备必要的器材,保证正常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中小学校,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市广电部门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民族和谐、文明团结的社会氛围。                             抄送: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