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喀什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市教研字[2013]9号

市属各中小学:

关于印发《喀什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属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文件要求,现将《喀什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中小学校于2014年1月之前,将本校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上报教育局教研室。 联系人:蒋靖文 联系电话:2870338 13565660369 电子邮箱:1225900540@qq.com 喀什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7日 喀什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提高身体素质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的通知》(教体艺厅[20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念,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通过“体育、艺术2+1项目”(以下简称“2+1项目”)的实施,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提高中小学生的体育素质、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育人环境,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全民族整体素质提高奠定良好基础。 二、实施原则 (一)实施“2+1项目”要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根据学生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需要,科学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艺术素养的内容和方法体系。 (二)实施“2+1项目”要以深化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为核心。积极推进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改革课堂教学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坚持课内、课外相结合,根据需要设立适当的体育、艺术选修项目,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的要求。 (三)实施“2+1项目”要与学校艺体特色有机结合起来。以学校重点体育项目、体育传统项目、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项目建设为抓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体育、艺术活动,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活动体系,使体育、艺术教育成为学校的办学特色。 (四)实施“2+1项目”要以体育、艺术师资配备及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能力提高为先导。按照教育教学和课外活动的需要,逐步配足配齐艺体师资,通过各种业务培训转变观念,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指导能力,满足项目实施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五)实施“2+1项目”要以大力改善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环境为必要条件。根据推进“2+1项目”的需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馆建设和器材配备,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必须充分向学生开放现有体育、艺术场馆和器材,充分发挥好现有资源的作用。 三、实施内容 (一)体育类项目 1、田径类项目:耐久跑(800米跑、1000米跑)、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垒球、实心球等。 2、球类项目: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 3、体操类项目:艺术体操(形体练习)、健美操、舞蹈、技巧、跳绳、双杠、单杠、跳跃、踢毽子等。 4、武术项目:拳、刀、剑、棍等项目。 5、游泳类项目:蛙泳、自由泳、踩水、仰泳、潜水等。 6、定向越野类项目:定向越野赛、定向团体接力赛等。 7、棋类项目:围棋、国际象棋、跳棋、国际跳棋、中国象棋等。 8、其他项目:轮滑、航模、跆拳道等。 (二)艺术类项目 1、音乐表演类:钢琴、手风琴、电子琴、课堂教学乐器、中国民族乐器、中国少数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器、声乐、戏曲、曲艺、舞蹈等。 2、美术类项目:素描、中国画、版画、水彩(水粉)画、漫画卡通、雕刻、工艺、设计、书法、篆刻、摄影、民间美术类(刺绣、编结、塑型、彩扎、印染、剪纸、针织)等。 四、评价标准和认定办法 (一)评价标准 “2+1项目”的技能评价,依据《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试行)》执行。本《标准》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毕业,按照年级分为四个水平,即水平一(1-2年级)、水平二(3-4年级),水平三(5-6年级)、水平四(7-9年级);每一水平中又根据学生对技能实际掌握的情况,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不同的等级。《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其评价标准由各中小学参照有关项目标准制定实施。 (二)认定办法 1、认定范围。根据《标准》中规定的年级和水平,由学生自主选择2项体育和1项艺术项目,未进行认定的学生均在认定范围。虽参加认定但尚未达到及格等级的,或已达到及格以上等级拟认定更高等级的学生,也在认定范围。 2、认定时间。原则上由学校自行确定认定时间,可结合学校体育节、艺术节、各类体育比赛等活动进行认定。学生一次可申请认定1-3个项目,也可多次进行认定。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认定,每学期至少认定一次。 3、认定方式。分为测试认定、证书认定和其它认定等。 (1)测试认定。测试认定是认定的主要方式,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等级。 (2)证书认定。证书认定包括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认定。凡获得县(市)级以上比赛前8名,达到三级以上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学生,其选定的体育项目可认定为优秀;其他参赛学生单项前8名,可认定为良好。参加县(市)级以上艺术展演活动,获县(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其艺术水平等级可认定为优秀;其余的可认定为良好。参加全国及自治区学生艺术水平考试,达到八级以上的,其艺术水平等级可认定为优秀;达到五级以上的,可认定为良好。 (3)其它认定。某些项目普及率较低,不便于在学校开展,所涉及的学生较少。学生可提出申请,学校可在该项目的专业人员指导下,提出具体的认定方法和标准,根据学生现场测试情况给予认定等级。 4、认定结果管理。学生获“2+1项目”认定后,学校要将结果记入《喀什市中小学“2+1项目”测试认定登记表(1-9年级)》(见附件1),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2+1项目”未达到相应级别及格以上的,不得评为优秀学生。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1月) 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关于“2+1项目”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要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人人知晓,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对“2+1项目”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参与其中。要通过学校、学生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的支持。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12月) 1、各学校对现有艺体场所、设施器材及师资等资源情况进行清查摸底,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包括非艺体教师的艺体特长资源、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等),制定本校“2+1项目”的活动内容供学生自主选择,在拟定活动内容时,要依据“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和学校体育、艺术课程内容,结合本学校和学生的实际,进行课程地方化和校本化的再开发,使活动内容更加科学化、特色化、本土化。 2、各学校要精心制定实施计划。中小学校是“2+1项目”的实施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全体教师要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要将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各中小学对学生现有的体育、艺术水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指导学生确定好2个体育项目和1个艺术项目。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3月起) 各学校按照制定的实施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渠道,全面实施“2+1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并及时修订完善实施计划。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2+1项目”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学生运动技能和艺术特长的有效载体,是关系到中小学生和全民素质提高的重大工程,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这一项目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2+1项目”实施计划的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 (二)统筹艺体教育资源配置 各学校要不断加大经费投入,配足体育、艺术教育设备器材,为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提供基本条件。要注重加强艺体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教学计划要求配齐艺体教师,不断提高体育、艺术教师业务水平和辅导“体育、艺术2+1项目”的能力。要以专职体育、艺术教师为核心,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爱好的专长教师,使他们成为“2+1项目”的参与者和指导者。要合理核定参加“2+1项目”教师的工作量,将教师参加“2+1项目”的训练、辅导计入教师工作量。要充分发挥本地社会资源优势,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利用当地体育场、艺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及校外教育机构等社会体育、艺术活动资源,拓展学生文体活动空间;可聘请有艺体专长的社会人才担任“2+1项目”辅导教师。 (三)积极探索“2+1项目”实施方式 落实好“2+1项目”,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在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的基础上,把“2+1项目”的相关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创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要充分利用大课间和阳光体育活动时间,成立项目兴趣小组、学生社团、运动队、艺术团等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要围绕“2+1项目”组织开展对抗赛、挑战赛、才艺展演、作品展示等多种形式的群体性校园文体活动,充分发挥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的激励作用。广泛组织各种文体兴趣活动小组,定期组织校园运动会、体育节、艺术节等活动,为学生参加文体活动搭建平台,让每个学生都从“2+1项目”中受益。要积极组织体育、艺术活动走出校园,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共同营造重视体育和艺术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训练计划和安全工作预案,确保 “2+1项目” 实施的科学、有效、安全。 (四)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1、公示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公示制度,将“2+1项目”实施计划、学校设定的项目、学生选择的项目、考核认定程序和认定结果等,向全体师生及社会公示。 2、诚信制度。建立“2+1项目”的诚信机制。各学校要与参与“2+1项目”的各职能部门和师生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各学校要加强对参与“2+1项目”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确保项目实施的信度、效度、客观、公平。 4、督查监控制度。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学校“2+1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5、复查、复议制度。学生若对认定的结果存有异议,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必须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如学生对复议结果不服,可向市教育局教研室申诉,市教育局教研室要组织调查,及时处理。 附件:喀什市中小学“2+1项目”测试认定登记表(1-9年级) 喀什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