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接到上级通知后我校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本次阳光体育活动主题为“绿色公益跑”。
自我校接到上级有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后,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执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认真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2007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2010年发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都明确规定“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2011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二、组织分工: 学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活动落实的统一领导、协调、保障;学校分管校长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组织责任人,负责活动的组织、规划、监督、落实;学校校办、教务、政教、团委、后勤、体卫、校医务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1小时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校办负责活动的统一协调;教务负责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卫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后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政教、团委要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校医务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保卫负责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30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30分钟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6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每天上午8:45-9:10,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体育课:一、二年级每周4节课,三至六年级每周为3节体育课 3、体育锻炼: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下午安排课外活动时间:30分钟,4,眼保健操:下午第一节课后5分钟
四、活动内容安排
1、大课间活动内容:中小学生广播体操、自编篮球操、分班级特色体育活动。 2、体育课内容: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3、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形体向上、掷实心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详见表格) 4、每月必须举行一次小型的体育竞赛活动;每学期必须举行一次全校性的广播操或队列汇操比赛;每学期必须举办一次大型的体育活动。 五、设施投入 加大对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废旧利用,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克服唯器材论,切实保证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六、加强督导和检查。
学校要把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作为班级评比、班主任、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内容,对随意挤占体育运动时间的个人要给予相应的批评直至处分。由教务处负责检查落实。
七、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学校在组织开展体育活动时,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医务监督等各方面要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值班巡视记录、活动建档归档情况、学生安全自我保护教育须知等,做到安全锻炼,和谐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的将我校师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落到实处,特将监督电话公布如下,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监督电话:
段主任:137848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