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中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局要求,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管理,不断优化学校体育考试制度,有效促进我校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体育意识逐步形成和体质健康

新市中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局要求,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管理,不断优化学校体育考试制度,有效促进我校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体育意识逐步形成和体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特制订《新市中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为指导,坚持按照教育部新课程改革规划提出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原则。决定自今年秋季起在全校体育考试工作中实行体育过程性考核,旨在以评价引导、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改善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树立终生体育锻炼意识。同时不断规范、完善学校体育教学与管理行为,促进我校素质教育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与时段 全校初中学段的所有学生。其中2014年8月31日以后的入学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时段为全初中学段;2014年8月31日新升入八年级的学生过程性考核时段为八年级和九年级学段;2014年8月31日新升入九年级的学生过程性考核时段为九年级学段。每学年度均只考核一次。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学校职责 1、根据《汨罗市初中体育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成立学校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制定本学校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和学校成绩上报审核制度,完善各种体育教学计划和过程性考核评价内容、标准、办法及相关表格。 2. 加强宣传,将批准后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在校内公示,监督班主任、体育教师等严格执行,并有责任向学生宣讲、社会宣传有关规定和要求。 3、学校严格按部颁计划开足体育课,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校体育锻炼时间,同时配齐配足体育教师,充分落实好体育教师相关待遇。 4、加强对过程性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力度,完善学生过程性评价登记制度,任何人不得更改原始记录依据,严格考核成绩公示制度(公示期为每学期最后两周),确保过程性考核的公开、公正、公平。 5、学校在每学年结束时对考核成绩进行一次审查、认定,并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核认定。 6、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家长和学生的投诉,并及时对投诉情况予以核实,对于过程性考核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7、设立班级体育测试监督员,学校实施相关培训,实行有效监督机制。 (二)体育组职责 1、分年级成立体育训练和测试小组,班级以学习小组为单位,设立体育小组长,实行每天检查通报制度,纳入小组总评。 2、学校班级目标管理制度考核中设立体育训练和检查结果评分标准,在班级月度总评中,以20分的分值纳入班级总评。 3、在学生群体中实施安全和科学锻炼培训,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4、对不同班级学生的进步程度实施动态管理和考评,有针对性的开展差异化训练和个性化训练。 5、在教师和学生大会上通报月度考评结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由六方面组成,即学生体育活动出勤率、每天一小时保障程度、参与体育活动表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身体素质提高幅度及特长爱好发展水平。 学生每学年过程性考核成绩,所有数据、原始记录必须如实保留。最后一学年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确定后,累加各学年考核成绩,即为学生初中阶段体育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将以一定的比率计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之中(具体标准见当年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一)2014年8月31日以后新入学的学生,初中学段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成绩组成如下: 就读年级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分值比率 30% 30% 40% 考核得分 A B C 最终得分 Z=A+B+C (二)2014年9月1日新升入八年级的学生,用过渡性管理办法,其初中学段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成绩组成如下: 就读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分值比率 40% 60% 考核得分 A B 最终得分 Z=A+B (三)2014年9月1日新升入九年级的学生,用过渡性管理办法,其九年级的过程性考核成绩即为最终过程性考核成绩。 五、考核标准及分值 (一)体育活动出勤率的考核标准(10分):体育活动包括:早操、课间操、课余活动及体育课。 出勤率(X) 100% 99%至95% 94%至90% 89%至85% 85%以下 分值(Z) 10 9 8 6 0 在出勤率的记录过程中,除因公请假外,任何形式的缺课、早退行为均视为缺勤。此项记录由班主任、体育教师及体育委员分别统计。出勤率=出勤总次数除以应出勤总次数×100% (二)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保障程度(20分)。 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含体育课)是国家的规定,既是学生的权力,也是学生的义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安排学生1小时锻炼时间。 保障程度(X) 很好 60分钟以上 好 60至45 一般 45至30 较差 30至15 差 15至10 分值(Z) 20 18 15 10 5 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保障情况统计、评分由体育委员及各学习小组组长负责,全班学生民主集中评分。 (三)参与活动的表现(20分) 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是指学生在包括参加早锻炼、课间操、体育课、体育竞赛、课余活动等活动中的认知、情感、态度等行为表现。 活动表现 非常好 好 一般 不够好 不好 分 值 20 18 15 12 0 对学生参与活动的情况应每次如实记录,期末评分由班主任、体育教师、学生、自我共同评定,分别占5分、8分、5分、2分。 (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20分) 根据学生每年度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折算。此项成绩由体育组、医务室共同组织测试评分。 (五)身体素质提高幅度(15分) 运用发展性评价手段对学生身体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评价的。评价以一学年度为期限,将每一学生上学期期初(9-10月份)与下学期期末(4-5月份)的身体素质情况进行对比,根据身体素质提高幅度进行评分。 提高幅度 30%以上 20—30% 10-20% 5-10% 0-5% 下降 分 值 15 14 13 12 10 0 2014-2015学年度参照身体素质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评分标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提高幅度为期初与期末的成绩差(时间)与期初与满分标准的成绩差的比值(以秒为单位计算)。期初成绩为满分的学生只要成绩有所提高,评价即为满分。 注:期初成绩与年度《标准》成绩必须相符。 (六)特长爱好(15分) 根据每位学生的体育特长发展水平进行评分。 特长爱好水平 校代表队成员 班代表队成员 兴趣小组成员 没有参加 分 值 13-15 10-12 8-9 6 校代表队是指学校组队参加市级以上的竞赛活动的队伍(篮球、田径、足球、乒乓球等),按获1-3名、4-6名和未获奖的全体队员分别记15、14、13分;班级代表队是指代表班级参加学校举行的经常性体育竞赛活动,按队长12分、主力队员11分、非主力队员10分计分;兴趣小组是指以若干名学生组成的各类体育活动兴趣小组,且组内每周开展活动两次以上,按小组长9分、组员8分计分。此项分值由体育教师、班主任、体育委员评分,并由全班学生复议通过。参与多项活动者以最高项计分。 六、关于残疾、伤病、异动学生过程性考核的有关规定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免考学生,应当凭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存入学生档案),过程性考核成绩按以下标准进行评定。(此项评分由班主任与学生民主集中评定) 1、属重度(一级)残疾和中度(二级)残疾、严重性疾病(先天性心脏与心血管疾病、癌症、白血病、痴呆、脑瘫等)的学生,不要求参加体育锻炼,过程性考核直接计80分。 2、轻度(三级及以下)残疾及其他伤病者,学校不对其体育课成绩进行具体考核,但有义务根据这类学生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锻炼时间和内容(并有详细记录)。该类学生应保证参加每周3学时的体育锻炼,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达到5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记满分80分;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超过30学时而不足5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记70分;平均每学期参加体育锻炼时间超过10学时而不足3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成绩记60分。未按要求参加体育锻炼或每学期参加锻炼时间平均不足10学时者,过程性考核按总分的60%以下记录。 3、初中阶段异动学生成绩认定办法。本市内异动学生其过程性考核成绩由原学校提供依据,外地转入学生暂参照八年级或九年级考核办法。 新市中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君大 副组长:任 仕 组 员:高卫年 王 丰 鲁向东 冯 尧 于 萍 陆 望 新市中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活动组织小组 组 长:鲁向东 副组长:湛建伟 组 员:骆意辉 何文英 徐念东 尹建军及各班班主任、班级体育委员 新市中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考评小组 组 长:王 丰 副组长:于 萍 鲁向东 组 员:骆意辉 何文英 徐念东 尹建军及各班班主任 新市中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监督与公示小组 组 长:高卫年 副组长:冯尧 于萍 组 员:班主任及各班监督员 新市中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活动宣传小组 组 长:任 仕 副组长:鲁向东 组 员:班主任和各班宣传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