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阳光体育活动——长跑活动规范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丰富学生课余,增强学生体质,规范大课间活动,更好地搞好阳光体育活动——长跑活动。
二、评价办法:
1、评价人员:
①每四、五、六年级各抽一人,(即大队干部),在田径场布满4个点,每个点3人,例如:六年级的评价由四、五年级的学生评价打分,五年级的评价由四、六年级进行评价打分。
②二——六年级体育教师(每个年级一个)下到各年级参与评价。
③学生评价占100%,老师占50%。
2、大课间活动时间:每天上午第一节课后至第二节课上课前。
3、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评分,分值和规范要求如下:
①人数:5分,少一人扣0.1分(特异体质学生除外)。
② 服装:计5分,服装统一计5分,未统一计3分(限每周星期一和节假日活动)。
③进场:计5分,要求每班学生成两路纵队走下楼梯间,齐步来到操场,不得吵闹,影响他人,(两路纵队:两个人对齐,精神饱满,勿追跑打闹),否则每小项扣1分。
④ 做操:计30分,一人一次动作错误扣1分,动作不整齐扣5——10分,动作不到位、懒,一人一次扣1分。
⑤跑操:计40分,班主任跑在队伍前面,跟班老师在队伍后面,人与人之间的距离1米,班与班之间的距离3米,四路纵队,横竖对齐,未对齐者,一人一次扣0.5分,不能走,只能慢跑或原地跑,一人一次扣0.5分,扣到10分止。
⑥放松操:计10分,动作不听音乐做、错误一次扣0.5分。
⑦进教室(出场):计5分,按楼层年级顺序进(出)教室,标准要求同进场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