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体育锻炼方案(室内)

四川省都江堰中学2013-2014学年度大课间活动(室内)实施意见 一、实施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落实"阳光体育"工程,以"健康第一"的思想为工作方针,以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为基木要求,以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为目的。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务求活动实效。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严光洪 副组长:王 丁 梁国良 阳卓越 组 员:赵 华 罗 佳 沈西德 刘云 唐国忠 秦 雪 班主任 体育老师 学生办全体成员 三、实施原则:雨天、空气质量中度污染以上级别、其他特殊情况 四、实施形式内容和要求 (一)、活动内容:排舞、自编操 (二)活动要求 1.大课间时间为35分钟,教导处提前做好作息时间安排;学生保证运动25分钟,政教处做好组织工作。 2.操类:每年新生入学时要强化广播体操和排舞的教学,使得全体学生都能做好广播操和排舞。体育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自编一些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健身操或舞蹈等。大课间活动中学生要做到标准、整齐,校团委做好考勤工作。 3.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随班锻炼,各年级体育教师负责管理和组织,学生会体育部干部负责考核,班主任负责总结 4.各班严格按要求进行组织,体育老师和干部考核结果纳入班级常规考核 五、活动组织 (一)组织分工: 政教处:负责统筹安排,组织评价。 体育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与指导各班级开展活动;协调各班的场地划分,配合政教处对各班级进行监督检查。 班主任:班级活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好本班的活动,监督本班学生在活动中的纪律及安全。 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考核并统计 总务处:负责器材保障。 (二)组织形式:以班为单位在室内进行,班主任和体育委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体育老师负责年级组织工作。 六、活动管理 1、下课后5分钟准备时间,班主任、班干部做好组织工作清点好人数 2、活动中政教处、学生会对各班级进行抽查点名。 4、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不能获得体育与健康课学分,经教育不改者报政教处,酌情给予一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