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泉学校第三届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蒙泉学校

蒙泉学校第三届运动会田径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蒙泉学校 二、竞赛日期、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9日—30日 地点:蒙泉学校田径场 三、参赛单位 全校所有教学班 四、参赛办法 (一)参加组别、人数 A组:九年级 B组:八年级 C组:七年级 各班限报6名队员,男、女各3人,每人限报2项 (4×100m运动员可以另选本班其他同学参加) 。 (二)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思想素质好、学习认真、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 (三)报名、报到 1、各班报名表一式二份。 2、报名后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3、各代表队领队、裁判员联席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项目 60m,200m,400m,800m,1500m,跳远,跳高,立定三级跳远,4×100米混合接力(男生2名、女生2名)。 (二)计分和录取办法 1、各组别比赛均录取前8名(200m,400m, 4×100米混合接力取前6名),报名不足9人的减1录取,依次类推。 2、取前八名的计分方法:9、7、6、5、4、3、2、1;取前七名的计分方法:9、7、6、5、4、3、2。依次类推,接力项目按团体总分录取名额得分数乘以2。 3、破校相应组别纪录每项次加计9分。 4、以各班的所有参赛运动员得分与加分之和为团体总分,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总分相等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 5、团体总分录取:A组取前8名,B组取前8名,C组取前10名。 六、奖励办法 (一)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二)取得团体名次的班次给予奖励。 (三)获得个人名次者,均发给荣誉证书。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则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蒙泉学校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