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学生体育能力,推动我县学校体育工作扎实、有效、长期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学校体育管理 (一)教育局对各中小学校负行政主管责任。负责制定全县学校体育工作计划、学生体育竞赛计划、体育师资的培养培训计划,指导各中小学校体育教学、课余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二)文广局对各中小学校体育负监督指导责任。负责依法加强对各中小学校体育的监督指导。 (三)各中小学校对学校体育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校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体育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对学校体育各项规定,确保体育课、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落到实处。各中小学校校长是学校体育的第一责任人。 (四)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体育教研组、体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要各司其责,履职到位;各相关教研组、各任课教师要积极支持和关心学校体育的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按照教学计划,开足开齐体育课时 体育课是实现学校体育目标任务的重要环节,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体育课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体育锻炼课是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有效途径,各中小学校必须做到有组织形式、有专人管理,并认真落实。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开、少开和挤占体育课时。具体时间要求为: 1、小学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 2、初中1—3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含健康教育课时)。 3、高中1—3年级每周2节体育课。 (二)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一节体育锻炼 要将体育锻炼时间排入课表,明确锻炼(活动)计划、保障措施、,内容、地点。由教师(体育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组织实施,并提供检查记录。具体时间要求为: 1、小学1—2年级每周1节、3—6年级每周2节。 2、初中1—3年级每周2节,高中1—3年级每周2节。 (三)统筹安排,做好各项体育工作 1、课间操、眼保健操对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每天的课间操应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和效益高,让学生喜爱参与、乐于参与,达到愉悦身心、强身健体的目的。各中小学校原则上在上午第二节课和下午第一课后统一安排学生眼保健操,在上午第二节课后统一安排学生课间操。课间操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包含眼保健操时间),内容以广播操、自编操为主,做完操后再安排其它体育运动项目。 2、各中小学校必须坚持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做到小型多样、定期开展与经常性相结合。学生体育竞赛应以集体项目为主,学生参与面应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3、校内校外相结合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提昌布置家庭体育作业,开展“四个一活动”(学生每天踢100次毽子,做一分钟仰卧起坐,跳一分钟绳,跑800/1000米)等体育锻炼。家庭体育作业是学生在校参加体育锻炼的延续和补充,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三、加强督导检查,逗硬奖惩措施 (一)教育局、文广局对各中小学校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专项督导检查,并将体育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县教育局把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对学校目标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管理,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随意停开、少开和挤占体育课时、不能依法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的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自身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任务分工,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奖惩兑现。对体育教师从事体育教学工作必须与其他学科同等对待、同工同酬,教师担任体育锻炼课、课余体育训练、课间操、体育竞赛等工作必须合理计算工作量。 (三)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实施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工作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