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第二十八中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促进我校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周新华(校长、书记)
副组长:闫爱芬(副校长)、孙淑萍(教导处主任)、闫春(体卫艺中心主任)、李奥(体卫艺中心付主任)
成员:体育组老师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安排学校按要求开设的体育课,督促体育课规范教学,结合测试标准加强学生体质训练,组织人员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测试工作,督查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
2、测试小组
组长:李奥
成员:各班班主任及体育老师
测试小组职责是负责按照方案的要求对学生进行测试和指导锻炼,负责成绩的收集、整理并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分标准如实填写表册,及时上报录入小组。
3、录入小组组长:邢宏敏
成员:各年级体育教师
录入小组职责是负责成绩的录入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单的打印、截图、上传指定网站。
二、工作内容
1、各年级体育老师对本年级班主任进行培训讲解,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宣传。
2、测试小组从9月1日—10月20日完成所有的测试工作,测试项目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执行。测试结束后体育教师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评分标准如实填写表册,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并配合完成信息的录入工作,保证顺利保质完成各项检测任务。
3、测试项目
小学一、二年级: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小学三、四年级:身高、体重、视力、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400米跑(50米×8往返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初中、高中: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邢宏敏老师负责在10月31日前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等其他要求网站。
三、工作要求
1、测试要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数据的记录要真实,杜绝虚拟测试成绩。表册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改写,格式正确。
2、针对学生身体特点,考虑气候、场地等因素,科学组织测试工作,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3、学校后勤处与体育组要对“体育达标”训练的场地、器材进行清理、维护,缺损的器材要及时申报采购与制作,并尽快投入使用,同时要确保训练安全,谨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进行“体质健康测试”训练,都要对学生提出安全要求。要利用大课间活动和体育课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及训练的安全教育。
5、测试小组务必认真组织测试工作,并按时将相关表册上报录入小组。
6、测试小组在10月22日前完成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录入小组在10月25日之前完成学生成绩的录入和相关打印工作。
四、测试成绩的运用
1、根据学生的测试成绩评定优秀(总分90分以上)、良好(总分75分~89分)、及格(总分60分~74分)、不及格(总分59以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成绩记为不及格:(1)体育课无故缺勤者,一学年累计超过出勤次数1/10者。
2、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可记入期中测试成绩,列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
1、因病或残疾学生,确实不能参加《标准》测试的学生,应持县级以上医院(不含民营医院)出具的病历等证明材料,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
2、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3、《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由学校安排)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合格。
六、测试保障工作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经费投入,逐步配齐测试器材。要因地制宜做好测试场地的建设工作,为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条件。
2、保证活动时间,推动经常锻炼。学校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体育教师要上好体育课,早操或课间操,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体育锻炼指导工作。体育教师要考核学生平时的锻炼情况,对出勤率高、认真锻炼者,可奖励《标准》成绩加5分,对出勤率低、不认真出锻炼者,该学年《标准》最高记为95分。
七、安全防范工作
各班班主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在实施《标准》时,要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测试前要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坚决杜绝平时不锻炼,测试时搞突击的现象,谨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喀什市第二十八中学
体育组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