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团结小学 体育艺术“2+1”认定方案

都江堰市团结小学 体育艺术“2+1”认定方案

都江堰市团结小学 体育艺术“2+1”认定方案 为确保教育部2008年颁布的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目标的实现,即到2015年,达到优秀率20%,良好率50%,合格率80%,全面落实成教函【2013】185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深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面向全体学生,激发每位学生艺术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养成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着力提升艺术修养,培养学生发展特长,强化学校发展特色,引导家长正确的现代教育观念,特制定学校2014年“体育、艺术2+1项目”认定方案。 一、成立体育艺术“2+1”认定领导小组: 组 长:王芳(校长) 副组长:李 勇(分管体艺副校长) 代益梅(分管教学副校长) 肖明清(分管安全副校长) 成 员:德育办:唐胜、覃维 教导处:邓堃蓉、周翠霞 二、成立认定检查小组: 组长: 体育:王祥军 成员:全体体育教师及班主任。 艺术:杨兵 成员:全体音乐教师及班主任。 三、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认定全面工作,制定认定方案。 2、组织学生申报认定项目,根据认定项目安排训练。 3、确保认定所需经费及器材设备。 4、认定检查小组根据学生申报认定项目,制定各项目认定标准,组织学生进行认定检查。 5、制定项目认定标准并让每个学生知晓率达100%。 四、认定时间: 1、申报统计时间:2014年9月—10月 2、认定检测时间:2014年11月1日—12月30日 五、认定项目: 1、必选项目:单人跳绳 2、申报项目;结合国家体育艺术“2+1”建议项目,让学生申报自己最喜欢,最有特长的项目,艺术一项。体育以年级为单位,由班主任、体育教师根据学生优势申报一项。 六、制定认定标准 1、单项认定标准;艺术项目由音乐老师根据学生申报项目,结合不同年级制定相应标准;体育参照国家规定小学生体育项目达标标准。 2、综合标准; (1)、三项必须合格,其中两项及以上优秀认定为:优秀 (2)、三项必须合格,其中两项及以上良好认定为;良好。 (3)、三项均合格评定为合格。 (4)、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评定为待合格。 七、检测认定方式: 音乐、体育组教师担任认定检测工作人员,分年级交叉检测认定。 八、发认定等级证书 经认定检测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2015年元月,发放由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等级证书。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