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中学体育安全制度

大佛中学体育安全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决定。认真贯彻“健康第一”、“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理念;以确保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大课间活动,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障安全第一,真正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天体育课、晨练、大课间、下午训练必须清点人数,确保学生安全到场。 2、每次到场时,学生出教室、下梯步不能快跑,不能拥挤,做到有次序的入场。 3、晨练、大课间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到场维持次序。 4、完善请假制度,因伤、病请假的人员在教室中休息,或在走廊观看其他同学活动。 5、体育课的活动范围仅限于操场,夏天太热时可在教室内或在教室后树荫下乘凉活动,但不能靠近围墙。 6、体育课、晨练、大课间、下午训练时严禁攀爬、翻越围墙、栏杆、栏架等。 7、体育教师在设计体育活动项目时,必须预见项目的安全性,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 8、学生在活动时必须按体育教师要求的活动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 9、学生在剧烈运动后,不能坐着或站着不动,不准集体到教室或比较封闭阴黯的场所,防止缺氧、脑溢血等。 10、学生在剧烈运动中、后,不准吃零食。 11、学生运动热后,不能马上喝水、洗手、洗头等。 12、学生在运动时必须穿运动鞋、较大套或有弹性的裤子。 13、学生不能带钥匙、小刀、手机等硬物进入运动场参加运动。 14、有体育课、比赛时非参赛、参课人员不得随意穿越运动场。 15、体育教师必须学习一些伤、病治疗方法,及时应对伤、病突发事件。 16、有特殊疾病、临时伤、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请假。未告知又因特殊疾病、临时伤、病而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