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系)、部门工会: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要求,切实推进我校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11月14-15日举行第14届“航天杯”田径运动会。校运会是我校体育盛会,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举办校运会的意义,认真准备,深入了解和熟悉运动会的竞赛规程与规则,始终坚持“友谊笫一、比赛笫二、重在参与” 的运动会宗旨,以饱满热情和勤奋求实精神投入到校运会各项工作中去,努力使本届校运会再创学校体育辉煌。
附:南昌理工学院第14届“航天杯”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南昌理工学院第14届“航天杯”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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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理工学院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1:
南昌理工学院第14届“航天杯”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名 誉 主任:杨秀英、王仲才。
主 任 委员:邱小林、李贤瑜、郑克强。
常务副主任委员:赖春麟
副主任委员:张子光、陈志龙、尹富庆、周文波、
王桂林、 曾志平、薛德钧、叶新平、
彭健飞、 邱尚仁、熊大冶、沈克永、刘雪梅。
委 员:陈玖根、张良金、姚卫国、周 军、
黄学光、曾兴隆、张友文、张艳青、周建平、王淳萍、廖江红、周亦人、肖远仁、傅 樯、温 彧、吴纪饶、陈和国、各院(部)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
下设机构
一、秘书处:
秘 书 长:陈玖根、吴纪饶、傅 樯。
副 秘 书 长:肖远仁、李熙兰、王艳霞、谢 浔。
成 员:李甲强、刘文君、李 娟、陈晓芳。
二、宣传组:
组 长:曾兴隆、陈和国、张友文、黄学光、姚卫国、温 彧。
副组长:王 锐,付琴生、蔡保林、虞朝岗、梅胃平。
成 员:陈 磊、项敏杰、耿 杰、黄 晶、陈艳兰。
三、竞赛组:
组 长:曾 澎、卢春根、尹志鸿。
副组长:刘 琦、饶国栋、李春成。
成 员:涂 勇、温 伟、董功武、陈宏贞、金 佳、
郭邓花、李延伟、王 雷、程伏平。
四、保卫组:
组 长:廖江红
副组长:杨沛霖、杨海兵、毛宏斌、李志辉。
成 员:保卫处人员3人、刘斯华、耿杰(兼)、学生5人。
五、后勤组:
组 长:张艳青、周建平、王淳萍、周亦人。
副组长:胡建平、熊小平、余宗友、付琴生、陈梅花、刘运堂。
成 员:刘琦(兼)王强强、张慧勇、医务所医生
2人、团委、学生会、艺术、体育学院青年志愿者、救护车司机。
仲裁委员会
主 任:赖春麟、叶新平、熊大冶。
成 员:陈玖根、黄学光、傅 樯、张良金、周 军、
陈和国、吴纪饶、卢春根。
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
主 任:陈志龙、彭健飞。
成 员:陈之贵、姚卫国、占莉萍、张友文、曾 澎、温 彧、尹志红。
裁判工作委员会
技术代表: 吴纪饶
总裁判长: 卢春根
副裁判长: 尹志红、刘琦、饶国栋
附件2:
南昌理工学院第14届“航天杯”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艺术学院。
三、协办单位:团委、学工处、工会、各院(部)
四、竞赛地点:英雄校区田径场
五、竞赛日期:暂定2014年 11 月14—15日。
六、参赛单位:
计算机学院,经管学院,电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政法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护理学院,科技学院,体育学院,各部门工会。
七、竞赛项目:
(一)学生
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5000米,4×1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
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3000米,4×1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二)教工
1、老年男(女)组(55岁及以上):定点投篮(2分钟),垒球掷远、1200米快步走。
2、中年男(女)组(40-54岁):铅球(5KG)、定点投篮(2分钟),100米抱球跑(两个排球).
3、中青年男(女)组(39岁以下):100米,跳高,跳远。
八、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10月8日开始,10月21日16:00截止,逾期作弃权处理。
(二)报名资格
参赛学生必须是在我院正式注籍身体健康者;教工必须是在本校人事处建档的专职教工,
(三)报名办法
1、学生运动员以院(部)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由单位领导担任),教练员1—2名。
2、各代表队从校园体院网,学校行政办公或教务群下载报名表,要求交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报名表各一份。电子报名表发至邮箱(964012041@qq.com),用于竞赛编排。纸质报名表务必由院(部)主要领导签发,加盖院(部)公章,并报学工处审核运动员参赛资格。所填纸质报名表只有经学院领导审批和学工处学籍审核合格加盖章后,方为有效。纸质报名表用于参赛资格、项目备查。
3、教工以院(部),处室部门工会为单位组织报名,教工报名表从校园体院网下载,参照学生组报名办法,要求交纸质报名表和电子报名表各一份。纸质报名表必须加盖部门公章,并报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经人事处认定合格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各代表队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10月21日16点)以前将报名表(含纸质、电子报名表)送至校体委竞赛部(地址设在金鸟巢体育学院办公室),纸质报名表必须打印,不得涂改,并填写教练电话号码。为杜绝参赛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参赛证。办理参赛证须凭本人和学生证复印件,教工凭工作证复印件,并交2张一寸免冠相片,(相片后面写好院系及姓名),学生每一参赛证收取工本费3元,逾期不报,后果自负。
4、学生组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单位每项限报5人。接力项目可报6人,比赛时4人参赛,另两人替补。长跑项目(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各队限报3人。
5、教工组报名项目人数不限。
九、竞赛办法: 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十、名次录取和计分
1、学生男、女组每单项录取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各单位团体总分按每单位各单项累计分统计。教工不计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破校纪录每项另加10分,如一个人多次破同一项纪录只加1次分。
2、体育专业学生参赛,比赛成绩达到普通组学生前8名者计相应名次,但不占普通班学生名次。有预赛的径赛项目,取得决赛资格学生,体育生单独编组进行决赛,其名次参照上述规定确定。
3、若某项报名人数为8人或8人以下,实行减1录取名次,如某项少于3人报名,则取消该项比赛。
4、按各代表队男女单项总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录取团体总分前六名,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目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十一、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
1、学生组男(女)每单项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奖品,前3名另发金、银、铜牌。
2、教工组男(女)每单项前6名,颁发获奖证书,前三名另发金、银、铜牌
3、体育专业学生参赛成绩和名次达到普通学生单项前8名者和普通学生一样,颁发与名次相对应的证书和奖品。前3名另发金、银、铜牌。
4、获得奖牌并打破校记录运动员评为优秀运动员,并颁发荣誉证书。
5、各裁判组推荐,组委会审批,评定10名优秀裁判员。
6、由参赛单位推荐,组委会审批,每单位按参赛人数的10%评定优秀运动员。
(二)团体奖
1、学生组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奖杯。其它名次颁发奖牌。
2、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6个。由各代表队推荐,组委会审定,颁发奖牌。
3、设立优秀组织奖6个。奖励对开幕式优秀表演方队,运动会突出贡献集体,及优秀大本营和观众组织院(部)。由各代表队推荐,组委会审定,颁发奖牌。
十二、其它事项:
1、参加径赛运动员须带好参赛证,佩带号码布,在参赛项目开始前40分钟到田径场6号门前进行检录。参加田赛运动员凭参赛证直接到田赛场地进行检录,并佩带号码布。运动员参赛证、号码布由体育学院统一制作。
2、各单项奖在比赛现场由大会通报进行颁发,对前三名获得者举行颁奖仪式。
3、加强运动员资格审查,严惩资格作弊行为。凡发现有运动员资格不合格、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鼓励裁判组和各代表队写出书面检举材料,经仲裁与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证确定,对作弊者本人和所在代表队严厉处分:
(1)取消该运动员本项及全部比赛名次、成绩,收回奖牌和奖品;
(2)该运动员所在单位团体总分归零;
(3)取消该单位运动会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评比资格。
4、田径运动会期间将在金鸟巢体育馆举行“航天杯”航模赛。竞赛项目、报名办法、各项目录取办法,由学校航模协会另行通知。航模参赛队员取得名次,不计入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前3名由大会颁发奖牌。
5、做好运动会中的安全稳定工作。保卫处要派出保安人员全天值班,落实安全保卫各项预案。运动会全体工作人员要采取严格措施,保证竞赛(特别是投掷项目)的绝对安全,杜绝运动中不良现象的发生。如代表队或运动员对竞赛成绩、名次,以及对竞赛违规处理等有异议,应按程序申诉,以仲裁委员会裁决为最后判定。要做好运动会伤病预防工作。医疗人员要有防治预案,如竞赛中出现运动损伤,医务人员应立即到现场组织处理,必要时可送医院救治,同时,保卫人员应采取措施,疏散围观人员,防止场面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