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永年中学校

一、指导思想: 推动“阳光体育”活动,展现我校学生的良好精神面貌,培养学生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使学生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美的素养,并检验体育教学效果,促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 二、时间地点: 时间:十五周星期二下午2:30(如遇下雨另行通知) 地点:学校田径场 项目:班级健身操 三、参赛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参加,要求每班人人参与,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凭医院证明除外)。 四、比赛方法: 1.按指定地点、路线,同时入场比赛,完成进场,完成全部动作,退场等内容,(一套操须做一次)。 2.比赛顺序由表演队、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依次上场,每两个班为以参赛组。 五、评分标准 1、裁判的组成: 裁判长:易 丽 副裁判长:谢仕清 裁判员:谢明礼 甘永良 雷静洪 王大江 李宾 王伟 张晓霞 许丽嘉 记录员:王 薇 王黔川 2、具体评分方法: ① 按照10分制评分,划定“三档就级”,如下: 一档: 好 (好、中、差) 二档:较好(好、中、差) 三档:一般(好、中、差) ②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去掉裁判组最高分和最低分各1个,取剩余8个得分的的平均值即为最终成绩。 ③ 由于时间关系,裁判组将适时示分。 3、评分内容: 评分内容 所占分值 1、队列队形:包括进退场的整齐程度,队形安排的编排,身高,性别的有机结合等; 1.5 分 2、服饰服装:颜色的统一度,与健美操表演的适应程度等; 1 分 3、表现力:精神风貌、节奏感、气质、表情神态等; 1 分 4、动作的规格:技术规范性,标准化程度,动作幅度、力度、美度,连贯性、柔韧性等; 1.5 分 5、与音乐的和谐程度:和谐、较和谐、不和谐; 0.5 分 6、动作:准确度、动作力度、动作节奏、动作的整齐度; 1.5 分 7、文化内涵:对健美操的情感认知、情感交流和理解动作的健身内涵; 0.5 分 8、全班参与,每缺一人扣0.2分,其他临场表现等综合因素; 1.5 分 9、裁判长有权根据各运动队或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调整最终分值,调整分值幅度为±0.2。 ±0.2 分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一等奖4名(高中三名,初中一名),加班级评估7分;二等奖8名(高中6名。初中两名),加班级评估5分;三等奖12名(高中8名,初中4名),加班级评估3分;参与比赛未获奖班级加班级评估分1分。 七、其他事项: 1、秘书宣传组:肖顺林 王薇 王黔川 2、后勤保障组:姜杰文 甘永良 3、电力、音响:程中华 陈利富 4、医务急救:兰英 5、摄影摄像:兰英(兼) 雷平 6、场地器材:谢仕清 7、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富顺县永年中学校健身操比赛组委会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