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羊马镇学校大课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教函《2014》16号)和崇州市教育局(崇教业《2014》5号)文件要求,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全体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阳光体育活动,充分发挥人文精神,弘扬科学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初中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学习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体育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培养复合型人才、创造型人才服务、开创色彩纷呈、生动活泼、以生为本的校园文化新局面,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办学品位的不断提高。 二、 活动宗旨 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发展,构建和谐文明校园。以班级为基础,重在人人参与;搭建一个平台,提供一次机会,展示一技之长,提高多种能力,培育一代新人。 三、活动主题 和谐、文明、健康、向上。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成 副组长:余建昌 罗俊、陈翔、邹鹏 小组成员:各部长、各班主任、全体体育教师 负责内容:大课间活动筹备工作。 监督各部完成好本部、本班工作。 五、活动实施步骤及要求 1、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2月——2014年3月) a)酝酿筹划本次活动,制定方案; b)对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 2月——2014年 6月 ) a)各年级、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练习工作; b) 在做好准备的基础上;按年级、按班认真开展活动。 3、总结表彰: a) 举行闭幕式暨成果展示,总结竞赛工作,表彰获奖集体和个人;学校将全程录像并参加崇州市大课间评比; b)作好本次活动的总结工作,汇总各项活动过程材料。 六、活动实施方法及目标 1、学校根据教育部以实施“阳光体育活动”项目为主要内容的要求,在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满足全体学生多样化的活动需求。 2、学校制定好本校学生大课间活动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立各年级特色,努力形成品牌,更上一个台阶。每日上午一次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做到时间、场地、内容、学生、指导教师“五落实”。确保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3、制定班级大课间活动制度,坚持每学期年举办一次全校体育运动会,不定期组织各类单项活动。学生参加大课间活动要覆盖全体学生,全校学生体育达标抽测合格率达98%以上,优秀率达30%以上。 4、学校大力改善体育活动场地设施,提高全体教师的活动组织和指导水平,并落实相应的经费,确保学校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积极整合和充分挖掘本地校外体育活动资源,定期开展活动,推动我校大课间活动形成规模、提高水平。 5、建立活动考核奖惩制度。学校每天由蹲点行政负责对所辖班级进行考核,一周一汇总,一月一评比,在每天考核中,班主任未能及时到场,每次各扣2分,未能按计划进行活动,每次扣班级管理2分,在活动过程中,由于班主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取消期末素质教育先进班评比资格,同时取消该班所在年级组的素质教育先进年级组评比资格。 6、体育老师要按分工做好巡回指导督查工作,在考核中体育老师未及时到场或指导不力发现一次扣两分,由于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扣除当月校内浮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