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教体艺〔2011〕特制定 “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培养小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二、活动主题
“阳光运动、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
全体学生
四、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时间安排
1.上午第二节课后课间操30分钟。
2.下午第一节课后眼保健操30分钟。
3.另加当天体育课40分钟。
五、活动内容安排
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目的是组织全校学生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去。与“体育、艺术2+1项目”相结合,从而促进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体育运动,形成“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的校园主旋律。通过肢体活动的方式,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其活动内容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学校特色项目,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具体内容如下:
1.课间操:全国第三套小学生广播体操《七彩阳光》、《加加油》《武术操》、《八式太极拳》;
2.大课间活动内容:引体向上、呼啦圈、跳皮筋、跳方格、丢沙包、长短绳、踢毽子、羽毛球、篮球等。
3.体艺活动:健身操、棋类、韵律操、形体操等
4.体育课:每天一节体育课
5.教学内容要求:
(1)常规课:规定教学内容(田径、体操、篮球)和自选教学内容(其他各项)。权重:规定教学内容占2/3课时、自选内容占1/3课时。
(2)特色课:校本教材或学校特色运动项目。(校本校材自编校园健身操;校园特色运动项目——田径、排球、啦啦操)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领导。为了统一领导我校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我校成立了“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郑俊红
副组长:陈 慧 温孝才
成 员:各班班主任及体育教师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确保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不折不扣的施行。
教导处、体育组、少先队大队部、等部门负责人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具体责任人。教导处负责体育课活动时间的安排落实;体育组负责活动内容、场地器材的安排和方案的制定;仪器室负责活动器材设施的添置和维修管理等保障工作;少先队大队部积极协助做好活动的开展;卫生室负责活动的医务监督、保护。
体育教师是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直接责任人,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由体育教师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落实。课间操、眼保健操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体育教师负责指导。
七、有关要求
1、确保我学校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实施。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切实保证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2、加强督导和检查。教导处和体育组加强监督和落实检查。体育组、大队部组织学生开展广播操评比,每天检查班级广播操,每月评比广播操优秀班级,学期结束进行班级奖励。
3、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从活动计划的安排、活动器材设施的检修、活动内容的选择、活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医务监督等各方面要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
4、监督电话:028-88222524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