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警官学院“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各学生大队、学工办:为落实教育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通知》和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江苏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

一、活动主题 参与阳光体育,展现预备警官风采!我运动,我健康! 二、活动口号 阳光、绿色、运动、健康 三、活动安排 1、11月21日(周五下午2:00)举行江苏警官学院2014年“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现起跑仪式。 地点:浦口主校区田径场。 参加人员:各学生大队、学工办。(全院学生。请学生处、团委协助) 2、起跑仪式后(11月24日起)各学生大队、学工办原早操、课外活动内容(队列训练)改为跑步,至18周复习考试。 3、组织方式:以各大队、学工办为单位集中进行。考勤按早操、课外活动制度执行。 4、要求:循序渐进,逐周增加运动量至每天4000米。下学期开学后早操、课外活动内容仍然按上述要求执行至2015年4月底。 四、(比赛)主办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前卫体协 五、承办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警体部、学生处、团委 六、比赛分组 比赛分竞赛组和普及健身组 七、比赛时间、地点及路线 比赛时间:2014年12月26日(周五)14:00 比赛地点:江苏警官学院浦口校区 比赛路线:浦口校区内道路循环。竞赛组循环 (男:三圈约9500米、女:两圈约6000米);普及健身组一圈(约3000米) 八、参赛单位 学院各学生大队、学工办 九、组队办法和要求 1、以学生大队为单位,并各报一名领队,一名教练员。 2、各学生大队限报竞赛组、普及健身组各一个(竞赛组:10人,其中男生8人,女生2人;普及健身组50人。 3、竞赛组队员必须赛完全程,有一人无故弃赛或未赛完全程不计团体总分。 4、参赛队员必须是本院在籍学员。 5、队员只能代表自己所在学生大队、学工办参赛,各参赛单位间不得交叉组队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团体竞赛资格并按学院相关规定通报,追究责任人责任。 6、参加竞赛组和普及健身组的队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竞赛和健康的疾病。 十、奖项设置 1、竞赛组取团体总分前六名,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第三名奖励2000元,第四、第五、第六名各奖励1000元。 2、竞赛组和普及健身组各取男、女个人前十名分别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十一、计分办法 1、竞赛组比赛只计名次,不计成绩。按照参赛总人数数额的名次依次递减进行积分。 2、竞赛组成绩相同的并列计分,后一名依次递减。 3、普及健身组只取男、女个人成绩前十名,其余队员不计名次。 十二、报名 1、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一份,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于12月10日之前上交至前卫体协办公室。 2、报名表见 附件(一) 3、地址:浦口校区警体馆前卫体协办公室 十三、注意事项 1、各学生大队保证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良好。 2、参赛运动员应着运动服运动鞋,并佩戴好号码牌。 3、请各参赛单位严格执行本规程,积极动员,认真组织,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单位的团体成绩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1、本次比赛规则解释权属于院前卫体协 2、参赛资格审查由学生处负责 3、未尽事宜由院前卫体协另行通知 201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