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石室外语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颁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坚持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使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成都石室外语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务处、德育处、体育组、医务室、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体育组负责测试的组织和成绩记录、上报;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组织工作;医务室负责资料的存档工作。 2、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在近期内开展,暂定2012年10月起至11月15日止,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本期工作计划之中。 二、领导小组 组长:陈代军 副组长:谭晓燕 李一 组员:体育教师、教育教学处职员、全体班主任 三、测试分组与测试项目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育健康状况,具体测试数据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50X8折返跑、跳绳、50米、1000米(男)800米(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四、测试、等级评定与登记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本次分年级进行采样测试、录入。 2、测试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和制定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测试数据和记录、录入要准确无误,。 3、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4、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全部或部分项目测试,无法进行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批后方可免予执行,但能参加测试的项目仍需测试记录,可不作为评价等级依据。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评价等级为及格。 5、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医院证明、班主任核实、体育教师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进行补测。 6、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专项档案。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组汇总,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等级。并负责记录在《标准》登记卡上。 7、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学校体育组专人保存,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 五、具体要求与措施 1、相关部门要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数据。(10月30日前全部上报国家数据库) 2、体育组负责对学生进行采样测试11月15日前结束测试,负责对采样学生成绩的录入,完成时间为11月20日;11月30日上传数据。 3、在测试中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