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石室外语学校体育工作制度

成都石室外语学校体育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我校体育工作,促进全校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让学生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良好风气,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规定足额开设体育课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国家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其中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每课时40分钟。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二、实行大课间体育锻炼制度 每天上午第三节课后(10:20-10:50),安排至少30分钟以上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大课间体育锻炼,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体体育活动,做到“天天有时间,人人都参与”。体育教研组要积极探索、不断丰富和改进大课间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科学合理的安排运动负荷。 三、保证课外体育活动时间 (1)学校要确保每位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应排进课表,使每位学生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确保有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课外一小时体育活动要有具体措施和方案。 (2)校内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根据学生的年龄段、性别和体质健康状况,积极探索适宜的体育教学与活动形式,多开发学生喜闻乐见、趣味性强、有本校特色、健身实效好、以及对场地器材设施使用率高的群众体育活动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规律的指导学生开展体育锻炼。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学校有体育特色。 (3)学校每年至少要召开2次全校范围的综合运动会。要经常开展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参赛的学生体育单项竞赛。竞赛形式和组织编排要面向全体学生,要走体育运动群众性路线。同时,学校广泛开展体育活动的基础上,积极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省、市、区级教育、体育等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 四、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把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发挥其对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作用。严格按照规定每年对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要做到严格执行,数据准确,成绩分析客观真实。 五、落实体育器材和体育经费等物质保障 (1)严格按照教育部教体艺〔2008〕5号文件要求,足额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学校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安排专人对体育器材设施进行管理,并建立和完善场地、器材、设施的管理、更换、维修制度。 (2)学校每年要在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经费用于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设施的添置和维修,体育教师的体育装备经费等。 六、加强组织管理 (1)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定期召开体育工作联席会议,专项研究学校体育工作,并有完整的会议记录。 (2)学校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解决体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教务处在编排课程表时,要将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下午课外体育锻炼列入课程安排表。班主任负责监督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要求,防止体育课、体育活动时间被挤占挪用。体育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和组织好课外体育活动,积极营造学校体育氛围,及时向学校、班主任和家长汇报学生体质健康情况。 (3)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规章制度,学校要加强对体育教师的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增强体育教师的责任感和安全责任意识。 (4)学校各部门及广大教师要关心和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凡直接参与组织学校体育工作的学校领导、班主任、体育教师及其他教师都应当计算工作量给予补助。 七、把体育工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和“三好”学生的条件之一 (1)学校将各班级参与体育锻炼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作为评选优秀班级的前置条件,不积极组织参加校内体育活动,或班级体质健康状况不达标的班级将实行一票否决,不能参加先进班级的评比。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获得“良好”等级以上者,方可参评“优干”、“三好生”等先进个人。 八、对体育教师的要求 (1)体育教师要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和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更新教学理念、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努力实施课程标准。 (2)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基础上,根据课程标准因材施教,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教学要有计划、有备课、有反思;上课或组织各项体育活动时要着运动服、运动鞋。 (3)体育教师是学生体育课及体育活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组织、指导学生每天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锻炼,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检查,安全措施到位,上体育课时注意保护学生安全,力求无事故发生。 (4)每位体育教师都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专项特长,组织、指导学校运动队的课余训练,要有训练计划,并长期坚持,每周训练3次或以上,每次不低于60分钟,努力提高学校的运动技术水平,带动和初级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5)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任课的班级学生测试及格率、优良率逐年提高,及时做好测试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6)自觉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积极推行课题研究,力求每年每名教师都有论文或课题研究。 九、建立督导、检查制度 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体育教师工作和各部门体育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以确保我校体育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确保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十、本规定由成都石室外语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