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催龙小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 标准》测试上报数据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推进《标准》的实施,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短时期取得成效。特制定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 长:蒋 杰 副组长:刘 勇 组 员:柏 斌 吴海军 魏福勇 范秋林 杨 伟刘 敏 三、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9月1日—15日) 宣传发动,让学生了解测试的重要性,由学校实施《标准》,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9月16日—10月15日) 进行测试工作,做好记录并填好纸质档案,由体育组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第三阶段:(2014年10月16日—31日) 做好测试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由体育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 四、测试内容与方法 (一)依据《标准》设置的测试项目及有关要求执行。中小学生身高、体重、肺活量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 (二)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五、测试工作具体要求 1、测试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测试时间的利用率,保证测试效果。 2、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3、测试一般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测试过程中必须保证秩序正常,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在测试结果上签字。具体测试工作在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体育组负责组织测试;各班主任负责组织教育、督促检查。 4、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由体育组妥善保存,专人负责收集、保存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资料,并归入学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测试项目成绩,由体育组汇总,并按照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 5、学生测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得分、评定等级确因客观有误需修改时,应由学生向体育组书面申请,经相关测试教师、测试组总负责人、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予以修改。 6、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 六、条件保障 1、学校后勤处与体育组要对“体育达标”训练的场地、器材进行清理、维护,缺损的器材及时申报采购与制作,并尽快投入使用。 2、学校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测试及上报工作方案,并给予人力、财力、物力上的保障,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 3、具体实施工作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 岳池县催龙小学校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