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三十二中学
保证学生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的实施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保证落实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切实提高在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1、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组织师生学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涉及的内容和精神,充分利用广播、专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保证每天一小时活动的意义。
2、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列入学校工作的内容,成立“保证每天体育活动一小时”领导小组:校长傅彤方为第一责任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吕红和体育教师薛峰任副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
3、按照国家课时标准开设体育课。在上好体育课的同时,安排好大课间体育活动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时间,保证学生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任何处室、任何班级或教师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
4、保证课间操时间。上午课间操为30分钟,下午课间操为30分钟,做操后给学生留出一定的活动时间。
5、做好眼睛保健操。任何教师不得拖延上课时间,挤占学生的活动时间,并且以教师的使命感教育和督促学生做好体育锻炼。
6、应充分运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宣传,并加强对学生体育价值观、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的教育,培养学生刻苦锻炼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学校还应根据自身的体育传统,逐渐形成自己的体育特色,培育自己学校的体育精神,营造一种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使学生自觉地参加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7、安全教育,警钟长鸣。利用班会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人人懂得安全知识,时时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活动,上下楼梯不拥挤,不在校园内追逐打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