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新生杯”足球比赛

我校“新生杯”足球比赛自2006年至2013年已连续举办了6届,自该赛事举办以来,为广大学生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和展示自我的舞台,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增强了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培养了学生团体精神,增强了组织凝聚力。为继续做好传统赛事,我部拟于10月份举办第七届“新生杯”足球赛,比赛时间约半个月。 第七届“新生杯”足球比赛规程 比赛时间:10月份——11月份 2014年10月16日----2014年11月6日 比赛地点: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运动场 仲裁委会员:江西环境工程学院基础部 主办方:江西环境工程学院基础部 承办方:江西环境工程学院足球俱乐部 裁 判 长:基础部足球教师李新南(足球俱乐部指导老师) 裁 判 组:足球俱乐部专职裁判 后勤人员:足球俱乐部后勤组 准备工作:(1)赛前组织各学院负责人带队参加比赛 (2)准备场地和各种器材(包括场地设备、器材 和裁判用具)。 (3)各部门赛前任务: 俱乐部办公成员根据各参赛队伍,场记及裁判人员等上课时间进行合理的安排调度,制定完整的时间表。 宣传部、外联部:负责赛前宣传工作 竞赛部及裁判组:进行赛前培训。 参赛对象:各学院大一新生(大二只能上三名)。 参赛办法:各队负责人以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名参加,每队18人(包括领队), 比赛注意事项 一、时间规定 1、比赛时间全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末补时,具体由记录台提示。(一般情况不给予补时。特殊情况由仲裁委员会及裁判组长决定。 2、各队队长应在规定的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记录台签到并填写登记表,如16:00开始比赛的,则双方队长应在15:45签到并填写登记表。 3、当比赛开始10分钟未上场的球队则被视为自动弃权,判对方3:0获胜,如16:00开始比赛的,则任何一方16:10仍未到场,则按上述规则处理,如双方均违反上述规定,则取消双方的比赛资格。 4、比赛过程中不设暂停申请。比赛用球由俱乐部提供。 5、每队队长统一负责全队事务。比赛中的技术问题由俱乐部和各队队长协商解决。 6、严禁在比赛中打架斗殴,如有违反,由仲裁委会员和总裁判长决定处罚措施,全队参与打架滋事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7、球员不得用任何方式表示对裁判不满,严重者给予红牌。 8、比赛中若出现受伤情况,有比赛双方协调解决,本俱乐部负责中间协调,不负任何责任。 9、参赛队员必须是本校的大一学生,大二老生只能上三个。而且只能参加本人所在的学院球队,球队不得找不符合以上条件者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