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滩小学校第二届体育节及第七届校园足球联赛竞赛通知

一、主办单位:岳池县坪滩小学校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4.10. 27起。 (二)比赛地点:坪滩小学足球场 三、仲裁委员会成员 杨 刚 孙 苹 胡佐全 廖兴文 尹代兵 代玉贵 文洪骏 四、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名单 总裁判长:胡佐全 廖兴文 裁判员: 检录员、记录员及计时员: 五、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 六、参赛要求 1、本次运动会只组织2-6年级男生、3、4、5年级女生参赛,按年级分组,采用循环制,以班为单位组队(只能是本班学生),本班班主任为领队、教练,每队男、女运动员各10人(包括守门员2名)。运动员身体状况,由领队、教练负责,因健康原因出现的任何问题由领队、教练负责。 2、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 七、比赛规则 1.采用《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具体实施规则按岳池县小学生足球规则。 2.比赛为五人制,用4号球,比赛时间为全场45分钟,分上、下半场,每半场各20分钟(包干),上下半场可分别暂停一次(暂停时间为1分钟,由教练提出),中场休息5分钟。 3.运动员上场必须穿着同一颜色的服装,号码固定,一律穿胶底球鞋,上场队长佩戴醒目袖标,守门员必须戴手套(各队自备)。 4.队员的替换:替换队员可以在比赛进行中替换(守门员除外),替换时出进场队员均需到替换区进行,先出场后进场。替换队员次数不受限,可以重复替换上场。 5.替换守门员:必须在死球时。守门员可以与任何其他场上队员互换位置,但必须事先报告主裁判员,并在死球时进行。 6.违规及处理(二、三、四年级可以先提醒) (1)发球:守门员发球用单、双手发球,但在4秒钟之内必须发出;运动员发角球用脚,发边线球时球压线,用脚在4秒钟之内必须发出,但不能直接射门;否则属违例球。 (2)守门员在禁区内可任意接、档球,禁区之外不能用手触球,可用身挡球并只能用脚踢球。否则属违例球。 (3)每队累计犯规第5次罚任意球可用人墙防守,至少距球5米,可直接得分,第6次及以上犯规不能用人墙,主罚队员与守门员至少距球5米。 (4)抬脚过高,口头警告。 (5)黄牌:进攻队员在射门时,防守队员(守门员除外)无意手球罚黄牌,并罚点球或间接任意球。 (6)警告或黄牌,罚间接任意球。 (7)红牌:进攻队有进球的可能(禁区内攻球),防守队故意碰、撞、拉、钩脚等严重行为,并罚点球;场上打人、骂人;对裁判及工作人员起哄。处理: A、在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立即停止该场比赛资格,并离开替补席; B、队员被红牌罚出场两分钟后,可由同队替补队员补足参赛人数。如在两分钟内被对方攻入一球,无须等到两分钟即可替补; C、如被罚一方攻入一球,则必须等到两分钟方可替补。被罚出场队员的替补队员,应在得到裁判员许可后,在死球时方能入场。 D、比赛中,发生其他违规行为,场上队长可举手向主裁判提出异议,教练、领队不能向裁判员提出异议,否则判对方发边线球或间接任意球。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计分: 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 2、按积分多少排定名次,多者前列。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净胜球数决定名次;如再相等,则按进球总数决定名次;如还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3、二、三、五、六年级(含三、五年级女队)按第一至第四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50元;四年级男女队按第一至第三名分别奖励100元、80元、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