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旅镇中心小学体育器材室保管制度
一、体育器材室是体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场所。
二、室内各类体育器材应分类存放有序,登记注册,便于借取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内器材,应由各班体育委员及体育小组长借取、存放,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损坏的,管理者可根据损坏程度、性质作出赔偿决定。
五、体育教师有责任经常检查室内器材完好情况,及时修补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须经管理人员同意。管理人员根据省器材标准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时补充器材。
六、室内保持干燥,经常清扫,做到器材摆放有序,整齐、整洁。
通旅镇中心小学体育器材借用制度
1、爱护运动器材,在指定运动场上活动。
2、由各班体育委员提前五分钟到体育老师或体育管理员处领取体育器材。
3、学生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违者视后果予以教育,严重者报体卫领导小组处理。
4、活动课教师或体育教师应按课表借用器材,不得擅自他用,所借用器材应清点登记后归还器材室,如有发现器材数量不齐,查明情况,酌情处理。
5、损坏器材、丢失器材应及时向体育组教师上报,视情况作相应的赔偿和处罚。
6、体育教师不得擅自向外单位、个人出借体育器材,需以主管体卫领导同意。
7、每次出借要登记,期初、期末体育组器材负责人要协同后勤处清查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