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14]4号)的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学校教育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贯彻落实“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指导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广大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体魄强健。我校定于2014年10月16-17日举行第十二届田径运动会。 一、比赛项目 1、 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男子13项) 2、 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 。(女子12项) 二、分组及报名办法 1、 比赛分为甲、乙两组。甲组由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和研究生组成;乙组由一年级新生组成。 2、 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各单位每组分别报男、女运动员各40名,每组别每项报名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接力项目各学院每组别限报一队。另报领队一名,工作人员一名。 3、 各学院务于9月26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报名单发到公共体育部,过期报按弃权处理。 邮箱:yumingao@126.com 联系人:马老师 13932018132 高老师18231050981 三、比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 竞赛项目100米至800米,如只有一名田径特招运动员报名,只参加预赛(将预赛成绩记名次,与普通学生决赛成绩对比排定名次),两名以上参赛者参加预决赛。 3、 根据报名情况,赛前举行田赛及格赛及径赛部分项目预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名次与记分方法 1、 个人名次每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报名人数八名或不足八名,按报名人数减两名录取。 2、 田径特招运动员按比赛名次记分,普通学生另录取前八名,按名次记分。 3、 各项接力加倍记分,打破校运会纪录除得基本分外另加9分,打破省高校纪录加20分。 4、 男女分别计算团体总分,计算办法按各单位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得分总和计算,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个单位代表队积分相等则以破省高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破校纪录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五、奖励办法 团体奖:甲(男、女)、乙(男、女)团体奖前八名,个人奖励录取名次,破纪录者均有奖励。 六、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和十佳运动员评定条件另行通知。 七、 本规程未尽事宜及竞赛有关事项,由体育部另行通知。 河北工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