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教育局第八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安全预案

杏花岭区教育局第八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 长跑活动安全预案 为切实加强冬季长跑活动安全,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建立保障机制 1、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及保护的职责。组织长跑活动前组织者必须对活动的场所、线路等进行严格的检查,对工作人员的安排,工作责任的划分,工作任务的分工等要明确清楚,责任到人。 2、参加长跑活动的教师和学生要遵守活动的相关要求及纪律规定,服从组织者的管理与安排。 3、学校在组织进行长跑活动时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安全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及程序进行处置。 二、应急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发生突发事件后,组织单位应立即将情况发生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及有关信息向领导组报告,同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领导组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文体活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教育局汇报。 2、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组织者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不得采取回避逃脱手段。如涉及人员伤亡,要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长跑活动的组织者、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相关的责任人在事发初和应急处理中都要立即向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4、突发事件领导组要指挥完成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直至事件圆满解决。 三、善后处理工作 1、长跑活动突发事件的调查工作,由处置文体活动突发事件的领导组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谣言、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扰乱社会秩序者,由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学校突发文体活动事件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成效显著者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处置不当,措施不得力或存在不规范操作行为者要依法予以责任追究。 杏花岭区教育局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