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学生体质监测工作,保证学校获取客观准确的学生体质监测资料,推动全体学生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发展,特质定本规定:
1、建立科学的学校作息制度,保障学生足够的休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9小时。学校制订的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及家长、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2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任务是:对监测对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统计与分析监测数据;公布监测结果,为相关教育教学工作决策和研究提供服务。
3、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坚持科学、统一、系统的原则,做到组织严密、取样客观、操作规范、结果准确。
4、政教处负责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学校总务处协同体育组、医务室共同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5、我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6、通知健康测试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操作规定,使用国家指定的测试器材和数据汇总方式,实行技术监督和医务保障制度。
7、我校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实行统一公布制度、
8、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由政教处公布。
9、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资料属保密资料。学校各科室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及安全措施,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好监测数据和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监督数据和资料。
10、经学校批准,有关科室在遵守保管、保密制度的情况,可无偿使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和资料。
11、学校学生可以通过监测结果公告和监测报告等获取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