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平川区红会学校 第二十五届阳光运动会竞赛规程

为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检阅学校体育教学的水平,推动我校阳光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培养学生团结、友好互助、坚强勇敢的优良品质,特举办本次运动会。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二0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在本校操场举行。(时间变动临时通知) 二、参加单位: 二至九年级各班,全体教职工。 三、参加办法: 1、参加人数:每队领队、教练各一名,(由班主任、体育委员担任)运动员若干人。 2、运动员条件: 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注册的正式学生,身体状况良好,能参加此项运动,经班主任许可方可参加比赛。 3、报名 (1)四、五、六、七、八、九年级组每队每项限报六名(不包括九年级组男1000 m,女800 m,九年级组男1000 m,女800 m,除因身体原因和残疾中考免测体育的学生外,其余全部参加测试),男女各三名; (2)每生限报两项(不含九年级组男1000 m,女800 m)可兼报接力; (3)广播体操二至九年级组均为全体学生参加;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 1、四年级组: 男、女:100m、200m、400m、4*100m、立定跳远、1' 跳短绳、1'仰卧起坐。 2、五年级组: 男、女:100m、200m、400m、800m、4*100m、立定跳远、1' 跳短绳、1'仰卧起坐。 4、六年级组: 男、女: 100m、200m、400m、800m、4*100m、跳远、1' 跳短绳、1'仰卧起坐。 5、七年级组: 男、女:100m、200m、400m、800m(女)、1000m(男)、4*100m、立定跳远、1'跳短绳绳、引体向上(男)、1'仰卧起坐(女)。 6、八年级组: 男、女:100m、200m、400m、800m(女)、1000m(男)、4*100m、立定跳远、1'跳短绳、绳引体向上(男)、1'仰卧起坐(女)。 7、九年级组: 男、女:100m、200m、400m、800m(女)、1000m(男)、4*100m、立定跳远、1'跳短绳、引体向上(男)、1'仰卧起坐(女)。 8、教工组: 800m(女)、1000m(男)。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田径规则》; 2、补充规则 (1)立定跳远: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最好用线绳做起跳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 竞赛规则: ①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②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2)1'跳短绳 受试者将绳的长短调至适宜长度,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跳绳,动作规格为正摇双脚跳绳,每跳跃一次且摇绳一回环(一周圈),计为一次。听到结束信号后停止,测试员报数并记录受试者在1分钟内的跳绳次数。测试单位为次。 竞赛规则: 测试过程中跳绳拌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3)1'仰卧起坐 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竞赛规则: ①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②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 ③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4)引体向上 受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竞赛规则: ①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②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撑起。 ③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停止测试。 (5)广播体操评分方法 ①评分因素与分值 满分:100分 动作规范:70分 出入场:5分 精神面貌:10分, 服装统一:5分 领操员:10分 ②细则: (1)要求动作规范,有力度。 (2)整齐统一,精神饱满。 (3)每节中1人次做错扣0.1分。 (4)有漏做节数,扣除本节分数;漏做节拍扣除相应分数。 ③缺席减分: 各班的人数以各年级组的核实数为准,凡因伤病及事假不能参加比赛的同学(四肢有缺陷者除外),必须由教导处证明,并送交组委会备案。若参赛人数与各班实际人数不符,每缺少一人由记录长从总分中减1分,依此类推,最多减10分。 ④总成绩计算: 将比赛得分减去缺席人数的扣分数为最后得分。最后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⑤领操员:男、女生均可。 3、如遇到特殊情况,由组委会商讨酌情处理。 六、录取评分奖励办法: 1、单项报名人数在七人以上者取前六名,按名次得分为7、5、4、3、2、1,不足六人者以递减一人的办法取计分,从高分类推,名次并列则计均分,无下一名次(第一名并列增设附加赛),破记录者2倍计分; 2、接力得分以单项得分的两倍计入总分; 3、广播体操得分以单项四倍计入总分; 4、比赛设团体奖,按积分多少录取名次。若积分相等则以破记录的次数或第一名的多少依次类推决定名次,三队奖励前一名; 5、单项比赛中获得各项(包括接力)前三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若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是3人或3人以下的,则递减一人给予奖励。 6、破记录者发特等奖。 7、九年级组男子1000 m,女子800 m除按名次奖励前三名外,凡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00分(男子3'40"女子3'25")者均给予奖励。 8、会后评选若干名精神文明队给予奖励。 七、报名: 1、各班必须在九月十六日前将报名表发送476873328@qq.com邮箱,过期不交者(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不予编排。 2、每单项不足两人者不予编排。 八、其它事项: 1、运动员必须自备号码(十六开大),无号码者一律不予参加比赛。 2、严肃赛场纪律,如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扣团体分10分,赛后发现者,追回奖品,取消所得分,再扣总分10分。 3、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4、因故提前或推迟,则另行通知。 5、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本校教职工担任(领队除外)。 九、本规则修改权和解释权属组委会。 组 委 会 二0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