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生体艺活动俱乐部的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丰富学生课余生活,配合学校开展“体艺”特色学校活动的方案。经研究决定将学生 “体艺”活动按俱乐部形式组织活动。现将意见规划如下供参考讨论: 1.成立健美、武术操俱乐部,要求全体高一女生参加健美操,男生参加武术操学习。利用一学年时间学会一、二套动作,并在适当时间的学校集体活动中予以演练展示。 2.将现有团委、学生会的社团组织扩大成俱乐部形式,保留现有的各年级田径运动队,学校合唱团、艺术中心等队伍的活动。考虑在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舞蹈团等项目中新增几个俱乐部,主要吸引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参加。 3.现有社团仍由团委、学生会负责组织活动。其他各俱乐部由学工处牵头、体、美、音组派出专业老师做指导。具体的指导老师由体、美、音组根据情况指定。 4.全体基础年级的学生至少加入一个俱乐部的活动,高三年级可自行选择。 5.俱乐部成立后,由指导老师作出活动方案并保留有关活动文字内容及图片。 6.俱乐部每周至少一次(星期三下午)。每次不少于一小时的由专业老师指导的活动。其他时间由俱乐部成员按班、年级等形式自行组织。 7.每次活动给予指导老师一定的补助。有关负责单位将对每一次的活动进行登记检查。